北流镇城南二路0011号新南城小区1号楼B单元1402号商品房
将于7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一、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该拍卖标的物进行第二次网上拍卖。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0年7月23日10时至2020年7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第二次拍卖起拍价:310000元,保证金31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二、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标的物的,需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选定本案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向意向的竞买人提供拍卖标的物的咨询、看样、指导报名等免费服务,需看样的请提前预约,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安排看样时间。咨询电话:19914953090,黄女士。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可提供代办过户等收费服务,竞买人可自行与辅助机构协商,收费服务是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独立业务,与法院无关。
五、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六、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七、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按拍卖公告确定的尾款交纳时间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与本次过户相关的双方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契税、印花税等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物涉及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所欠费用可能影响到户名变更、使用的均由被执行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北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户名:(2020)桂0981执恢23号,账号:5482012040001361-10524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通过线下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x2.8276553.622119.3.6c8b2b4f2DRvRS&path=sf-helpcenter-mcjs#m3。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 本院将于2020年7月 23日10时至2020年 7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item_list.htm?spm=a213w.7398504.filter.51.QMhVG7&location_code=450981&city=&province=&auction_start_seg=-1,户名:北流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李惠清与案外人廖飞登共有的位于北流市北流镇城南二路0011号新南城小区1号楼B单元1402号商品房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流市北流镇城南二路0011号新南城小区1号楼B单元1402号商品房。(公示)因被执行人李惠清下落不明,无法以邮寄、电话等方式通知拍卖事宜,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该房屋的其他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的当事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公示期间为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20日。
二、拍卖标的物详情:地址位于北流市北流镇城南二路0011号新南城小区1号楼B单元140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北流市房权证北流镇字第021252号,共有情况:共同共有;登记时间:2016-07-02;规划用途为住宅,总层数19层,建筑面积128.6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05.25平方米;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该拍卖标的物进行第二次网上拍卖。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0年7月23日10时至2020年7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第二次拍卖起拍价:310000元,保证金31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标的物的,需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选定本案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向意向的竞买人提供拍卖标的物的咨询、看样、指导报名等免费服务,需看样的请提前预约,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安排看样时间。咨询电话:19914953090,黄女士。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可提供代办过户等收费服务,竞买人可自行与辅助机构协商,收费服务是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独立业务,与法院无关。
六、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按拍卖公告确定的尾款交纳时间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与本次过户相关的双方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契税、印花税等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物涉及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所欠费用可能影响到户名变更、使用的均由被执行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北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户名:(2020)桂0981执恢23号,账号:5482012040001361-10524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通过线下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一、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x2.8276553.622119.3.6c8b2b4f2DRvRS&path=sf-helpcenter-mcjs#m3。
十二、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775-6361759 纪监室
咨询电话:19914953090 黄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新芝路0009号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地址位于北流市北流镇城南二路0011号新南城小区1号楼B单元140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北流市房权证北流镇字第021252号,共有情况:共同共有;登记时间:2016-07-02;规划用途为住宅,总层数19层,建筑面积128.6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05.2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