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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凤阳东路383号东方明珠城市花园4#楼1-2-1号

起拍价:

¥62万

将于7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田法官:电话:0552-313169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8.72万

保证金:

¥1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62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7.4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拍 卖 须 知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9日10时至2020年7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52/02——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孙季广、张琳菲名下位于新都花园11E号楼1单元2层202号(产权证号:183544);张琳菲名下位于东方明珠城市花园4#楼1-2-1号(产权证号:164035)的房屋。可单独购买。竞买标的起拍价:1. 孙季广、张琳菲名下位于新都花园11E号楼1单元2层202号(产权证号:183544)。起拍价37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3500元。2. 张琳菲名下位于东方明珠城市花园4#楼1-2-1号(产权证号:164035)。起拍价62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600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装修及内部状况以移交时的实物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到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则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对本标的物放弃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 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到淘宝帐户。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凡保证金冻结期间均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因而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现场看样,自行查看拍卖标的物,调查了解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2020年7月14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保证金冲抵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2020年7月17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3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
1、余款缴纳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蚌山支行,账号:12804010210000968070000820)。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情形下,原悔拍的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管理服务等欠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在竞价程序中有权暂缓或中止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可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52-3131696(田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52-313169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竞拍公告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孙季广、张琳菲名下房产的拍卖公告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9日10时至2020年7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52/0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孙季广、张琳菲名下位于新都花园11E号楼1单元2层202号(产权证号:183544);张琳菲名下位于东方明珠城市花园4#楼1-2-1号(产权证号:164035)的房屋。可单独购买。竞买标的起拍价:1. 孙季广、张琳菲名下位于新都花园11E号楼1单元2层202号(产权证号:183544)。起拍价37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3500元。2. 张琳菲名下位于东方明珠城市花园4#楼1-2-1号(产权证号:164035)。起拍价62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6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5个工作日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地点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止(节假日、休息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时间2020年7月7日上午10:00~11:00,看样地点:房屋所在地。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7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缴付。特别提醒:
1、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土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和土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2、竞买人必须在集中看样的时间(也可自行前往)前往房屋所在地亲自现场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及过户费用等相关税费买受人自行了解并缴纳,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
3、标的物是否符合办证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买受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2020年7月14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保证金冲抵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蚌山支行,账号:12804010210000968070000820),并在2019年7月17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如已办理委托,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3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情形下,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重新拍卖的,悔拍的买受人有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义务。

十三、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安徽永合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安徽永合房评(2019)第020号估价报告。 承办人
联系电话:0552-3131693  田法官负责人联系电话:0552-3131697  白主任 网络技术服务:0552-3131685   汤法官(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和看样请直接与法院联系)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安徽永合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安徽永合房评(2019)第020号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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