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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滨海新区海花岛2号岛181栋701的房地产

起拍价:

¥117.6万

将于7月1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嵊州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来拍法服:电话:400-157106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168万

保证金:

¥23.5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17.6万

单价:

¥1.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1.1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拍  卖  须  知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17日10时至2020年7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5/07——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六、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七、竞拍成功后的办理流程(办理手续前可提前联系司法网拍小组):
1、买受人将尾款汇入公告所示银行账号;
2、汇款成功后第二个工作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嵊州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具拍卖款相关票据(保证金、尾款);
3、携带票据、买受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至嵊州法院执行局联系司法网拍小组(0575-83792710)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4、等待通知并领取执行裁定书等文书;
5、自行凭法院执行裁定书等文书在一个月内至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过户、办证手续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成交确认、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5-83111287。              嵊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竞拍公告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17日10时至2020年7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嵊州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5/07——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滨海新区海花岛2号岛181栋701的房地产(“来拍法服”咨询编号:WT272046)。合同所载建筑面积为101.17平方米,用途为住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珠支行于2017年5月3日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抵押金额530000元。该不动产已腾空。参考价1680000元,起拍价1176000元,保证金235200元,增价幅度5880元(或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符合当地限购条件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至少一个工作日前到嵊州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208室司法网拍窗口办理委托手续(如公司企业等授权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拍的,也须按公告办理委托手续)。限购政策:
(1)竞买人为海南省外的:在海南社保或个税缴满两年,在海南全省无房;
(2)竞买人为海南省内的:家庭为单位不超过两套房。具体政策请自行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请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来拍法服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服务。咨询电话:400-1571060。郑重申明: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本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不少于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提醒:1.参考价系当事人双方议价结果;2.本房产仅办理预告登记,无法贷款,需交纳全款;3.后续办理产权证面积与预告登记面积可能存在差异,买受人可能产生补交房价款的情况;4.本房产总证尚未办理,买受人需等开发商总证办理完毕方可过户,具体咨询当地开发商;5.因无法确定该标的物过户时间,过户环节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6.本房产位于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据了解当地有限购政策,具体请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因限购政策导致无法过户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能否过户及是否存在其他政策性限制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保证能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若有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户口及学区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向当地公安和教育部门等相关单位了解、解决。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了解相关信息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所涉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至少在开拍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至少在开拍3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5日为公示通知期。

十、成交价余款自竞买成功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成交价款在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为20天,成交价款高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为30天)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嵊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账号:9558851211001541094]。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 :0575-8311128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5-83795350、83792710;司法网拍小组案件承办人电话:0575-83279637;马警官(咨询标的物未披露或未明确的信息)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嵊州市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0)浙0683执恢5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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