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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福安路金海城小区9号3栋804号房

起拍价:

¥72万

将于7月1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来拍法服:电话1:400-1571060电话2:0571-8669686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89.2969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72万

单价:

¥0.8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8.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6.9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12日10时至2020年7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19;户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 (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0年7月6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2020年7月2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椰岛支行 ,账号:1010852290013503)。并在2020年7月27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路2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构成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款收款收据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以及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等原因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十三、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或拍卖结束前暂缓、中止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0898-6673337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 400-157-1060、0571-86696863或登录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根据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
9)琼0106执686号之三执行裁定书,本院将于2020年7月12日10时至2020年7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19;户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登记在被执行人戴少萍名下位于海口市福安路金海城小区9号3栋804号房。海口市福安路金海城小区9号3栋804号房[不动产权证号:39598],规划用途为住宅 ,户型为2室1厅1卫1厨1阳台,具体户型竞受人须实地确认。建筑面积86.95平方米。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市场价:89.2969万元,起拍价:72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有意竞买者可在拍卖结束前于淘宝网缴纳保证金)特别提示:存在的税、费请各竞买人务必到相关职能机关了解,拍卖人对上述事项不承担一切责任。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海南省有关限购政策,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竞买人不按限购政策购买导致拍卖无效,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承担重新拍卖的差价。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具体看样时间或买受人自行看样)。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来拍法服联系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心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费用的具体数额及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询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特别注意事项: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7月2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椰岛支行 ,账号:1010852290013503)。并在2020年7月27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路2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或登录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898-66713961(来拍法服)法院
监督电话:0898-66733377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东路24号。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海口市人民大道84号金沙苑小区A1201房

下一条:海口市中山南路2-18号福祥家园5号楼4层406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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