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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广澳东湖金碧湾公寓第2幢403号房(111.77平方米)

起拍价:

¥13.770064万

将于6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陈同志:电话:0754-8856068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4.5894万

保证金:

¥1.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3.770064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1.7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23日10时至2020年6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6,户名: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汕头市连捷科技有限公司(原汕头市连捷光电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广澳东湖金碧湾公寓第2幢401、402、403、404、501、502、503、504、601、602、603、604、701、702、703、704、801、802、803、804号房等20套房产分别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房地产、车辆类: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办证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办证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拍卖成交后十日内通过银行转帐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金园支行,账号:722472954497),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8)粤0511执1398号拍卖款],并将汇款凭证交至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606房。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并不退回保证金。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房地产类: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产权证原件若未取得,则由买受人自行登报作废,费用自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54-88560683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汕头市金环南路18号)
网址: http://www.jpcourt.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本院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0754-88561669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0年6月3日   温馨提示: 1、看样的时间和集中地点详见《拍卖公告》。请您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
2、现场看样,请自行前往。
3、请您确保您的浏览器版本为IE8以上,否则您可能无法浏览标的的视频、具体情况描述等重要信息!
4、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作了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出房产证的房屋,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
6、对于本院委托第三方保管的车辆、设备等动产,保管费用为按天收取,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涉及的搬运费、保管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请竞买人详细咨询保管方,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知悉及同意上述收费标准。
7、拍卖款余款的支付:标的物成交后,请买受人将拍卖款尾款直接汇入本院账户(户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金园支行,账号:722472954497),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为拍卖款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款项汇入上述账户后,请将转账凭证交至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606房,以便本院核查到账情况。 咨询方式: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9:00-21:00人工在线):400-822-2870本院司法网拍热线:0754-88560683官方网站: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http://www.jpcourt.gov.cn/汕头市交警信息服务网:http://www.gdst110.gov.cn/jiaojing.html汕头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stgtj.gov.cn/汕头市地方税务局:http://st.123662.gov.cn/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第二次)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23日10时至2020年6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6,户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汕头市连捷科技有限公司(原汕头市连捷光电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广澳东湖金碧湾公寓第2幢401、402、403、404、501、502、503、504、601、602、603、604、701、702、703、704、801、802、803、804号房等20套房产。起拍价分别为:162697.92元(401房);137700.64元(402房);137700.64元(403房);162697.92元(404房);162697.92元(501房);137700.64元(502房);137700.64元(503房);162697.92元(504房);159000.24元(601房);134571.08元(602房);134571.08元(603房);159000.24元(604房);155302.56元(701房);131441.52元(702房);131441.52元(703房);155302.56元(704房);155668.8元(801房);131756.8元(802房);131756.8元(803房);155668.8元(804房),保证金:13000元,增价幅度:13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需要看样的,请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的瑕疵及潜在风险不承担责任,有意者可以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说明: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房地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需缴交的费用和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所需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帐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金园支行,账号:722472954497),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8)粤0511执1398号拍卖款],并将汇款凭证交至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606房,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广东弘实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作出的弘评(2019)第080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0754-88560683
监督电话:0754-88560683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汕头市金环南路18号)
网址: http://www.jpcourt.gov.cn/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0年6月3日

标的详情

⒈ 标的物全称及财产范围:⒉ 标的物概况:标的物位于我市濠江区广澳片区磊广大道西侧的“东湖村”片区,距离濠城约3.5公里,东南面距离保税区约2公里,附近有磊广路与广达大道作为交通主干道,交通通达性良好。从周围环境看,该片区为沿海丘陵地带,周围多为荒山,但海滩,海景资源丰富。该片区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发热中建设有别墅区、度假村、海滨泳场等旅游娱乐设施,目前大部分逐渐投入使用中,附近新开发的“海悦城”楼盘和新建“华师附属濠江实验学校”等项目也在逐步建设之中。“金碧湾公寓”位于东湖路北侧,靠近逸景酒店,西距广达大道约500米,南侧近坚强工业城。整个小区占地约15亩,地上建有八幢商住楼,建成于1995-1997年,小区内有配套简单绿化,但该小区已建成的楼房基本上无人入住,物业管理水平低,并且缺乏相应的生活配套服务设施,总体居住环境一般。标的物所在金碧湾公寓第2、3幢位于小区西侧,第2幢通过二层裙楼与该小区第1幢连成一个整体,东临区间路,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平面为“点式”,楼高八层,其二层裙楼可作为商业铺面使用,三层以上塔楼均为住宅单元,该标的物外墙面采用马赛克,局部贴条形砖,配铝合金窗,外观普通。本次标的物为第3幢首层大部分房地产以及第2幢24套房地产(具体房号、面积详见上表),总建筑面积3832.48m2。经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标的物室内楼地面均采用水磨石,内墙面及天花均刷白色涂料,通风采光条件良好。该标的物目前均空置,小部分作为仓库使用;第3幢首层房地产为临路底层房产,使用灵活度较高,对其价值有一定的正面影响。⒊ 土地说明:标的物的土地来源均为“出让”,土地用途均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均为2058年10月20日。

上一条:汕头市广澳东湖金碧湾公寓第2幢501号房(132.06平方米)

下一条:汕头市广澳东湖金碧湾公寓第2幢404号房(132.0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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