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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侧福隆丽水湾B1栋2单元703室房屋

起拍价:

¥160万

将于7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高安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陈法官、刘丽娟:电话1:0795-5289530电话2:0795-528078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160万

保证金:

¥16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60万

单价:

¥1.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7.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第一次拍卖)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7月13日10:00至2020年7月14日10:00(延时除外)在高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95/03,户名:高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前5个工作日前向高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高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5个工作日无委托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是本人行为, 拍卖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竞拍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6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60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高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高安市支行,账号:6228402327069229765),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及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高安市人民法院(地址:高安市高安大道11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可以责令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特别约定: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司法解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八、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795-5284487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2020年6月9日

竞拍公告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关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侧福隆丽水湾B1栋2单元703室房屋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13日10:00至2020年7月14日10:00(延时除外),在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95/03,户名:高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品简介:该拍品标的物坐落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侧福隆丽水湾B1栋2单元703室房屋,房屋面积:127.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琼(2018)澄迈县不动产权第0031573号。    协议价:1600000元            起 拍 价:1600000元    保证金:160000元             增价幅度:2000元    特别说明:该拍品存在抵押。    特别提醒:该拍品包含室内装修,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海南省有关限购政策,若竞买人不按限购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及费用损失。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开拍前5个工作日到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5个工作日无委托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是本人行为, 拍卖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接受咨询,不统一安排看样,有意看样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保证能正常使用,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案可能因已发现或未发现的法律风险,影响成交及移交时间,竞买人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不便及拍卖回转,属于司法拍卖的必要法律风险,由竞拍人自担。

七、特别说明: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权属转移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该房产所欠物业及水电费由买受人自行缴纳。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以上起拍价(保留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及各种欠费。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在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书面资料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书面资料确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资格。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网拍卖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拍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高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高安市支行,账号:622840232706922976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付款教程。

十三、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并缴纳余款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法院中止或撤回拍卖、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告。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特别约定: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
咨询电话:0795-5280787   刘丽娟(网上拍卖操作事宜)          0795-5289530   陈法官(拍品详情)          400-822-2870   (
淘宝技术咨询)
监督电话:0795-5284487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高安大道112号
网址: http://sf.taobao.com/0795/03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2020年6月9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工业大道1公里处南侧盈滨绿生花园8栋1A5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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