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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天府大道11号新城丽景小区的住宅一套

起拍价:

¥73.064482万

将于7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扬:电话1:18113213710电话2:0834-386653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04.377832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73.064482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6.8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一、拍卖标的: 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胡子色位于四川省宁南县天府大道11号新城丽景小区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号:宁房权证新城丽景字第15号,土地证号:宁国用(2016)第220号;起拍价:上述房产的拍卖参考价为730 644.824元(房产证记载建筑面积126.88㎡ ×每平方米价格 5758.55元 );保证金:100 000.00元,增价幅度:5 000.00元。

二、竞拍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拍。如参与竞拍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向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上述标的自公告发布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

四、本次竞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再出价时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房产为胡子色、甲马莫此作共同共有。现由共有人甲马莫此作居住。特别提醒,有意者须亲自咨询执行法院。若上诉房产由共有人甲马么此作以外的竞买人竞得,则房产共有人甲马莫此作在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腾退。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单位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7月11日16:00时前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工行凉山分行营业室,户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帐号:95588523200000599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拍公告

本院于2019年10月9日依法立案执行胡子色贩卖、运输毒品罪刑事涉财产部分一案,该案执行依据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7)川34刑初5号刑事判决书。本院在执行中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胡子色(共有人:甲马莫此作)名下位于宁南县天府大道11号新城丽景小区1栋1单元5-3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宁房权证新城丽景字第15号,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16)第220号。2020年4月9日本院对上述房地产进行网络询价,询价公司为淘宝、京东、工商银行三家公司。同日,三家公司出具了网络询价报告,京东的询价报告为8 160.00元/㎡,工商银行的询价报告为8 293.00元/㎡,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无匹配结果。按照网络询价规则,取两家评估公司评估价格的平均值,最终确定评估价格为8 226.50元/㎡。经本院研究,参照宁南当地近段时期以来的二手房市场交易价,确定以评估价的70%,即5 758.55元/㎡作为第一次拍卖的参考价。决定于2020年7月10日10:00时至2020年7月11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网络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胡子色位于四川省宁南县天府大道11号新城丽景小区1栋1单元5-3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宁房权证新城丽景字第15号,土地证号:宁国用(2016)第220号;

二、上述房产的拍卖参考价为730 644.824元(房产证记载建筑面积126.88㎡ ×每平方米价格 5758.55元 );买受人承担全部过户税费和其他费用。

三、特别提示:拍卖房产为胡子色、甲马莫此作共同共有。现由共有人甲马莫此作居住。

四、若上诉房产由共有人甲马么此作以外的竞买人竞得,则上述房产共有人甲马莫此作在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腾退。

标的详情

住宅位于宁南县天府大道11号新城丽景小区,房屋所有权证号:宁房权证新城丽景字第15号,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16)第220号,建筑面积为126.88平方米。

上一条:贵州省贵定县泓源国际2号楼03-23-5号住宅用房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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