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昭通拍卖房 > 巧家拍卖房 >巧家县白鹤滩镇红卫街附街37号房产

巧家县白鹤滩镇红卫街附街37号房产

起拍价:

¥146.3万

将于6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巧家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武法官:电话1:13638837541电话2:0870-712656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82.3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46.3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430.9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巧家人民法院在巧家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0/11,户名:巧家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的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和其他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巧家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巧家县玉屏支行,账号:24033201040000528)。 在网络拍卖程序中参与竞价的竞买人至少一人以上,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巧家县人民法院(地址:巧家县过境路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余款付清后的30日之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悔拍后,之前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0-712421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0870-7126568

竞拍公告

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6月8日10时至2020年6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巧家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巧家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http://sf.taobao.com/0870/1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昭通市巧家县红卫街附街37号(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巧房权证县字第00006712号,建筑面积430.99平方米,砖混结构,总层数5层)。    起拍价:1463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陆万叁仟元整),保证金: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增价幅度 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巧家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巧家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7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经办法官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展示看样方式: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相应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6月1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巧家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巧家县玉屏支行,账号:2403320104000052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 /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0870-7126568(武警官)、13638837541法院
监督电话:0870-7124219
联系地址:巧家县过境路4号(巧家县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巧家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0日

标的详情

位于昭通市巧家县红卫街附街37号,建筑面积430.99平方米,砖混结构,总层数5层,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齐全,交通便利。

上一条:昆明市南市区六甲乡叶家村良晨水逸住宅小区9幢4单元3层302室房屋

下一条: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8号路以东4-7栋1单元101号房屋及2-17栋19号车库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