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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古城西路71号四层商住楼

起拍价:

¥286.88万

将于6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48小时

处置单位:

莎车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努尔麦麦提:手机:1389914674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86.88万

保证金:

¥5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86.88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41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 买 须 知  莎车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22日上午10时至2020年6月24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九)该拍卖标的物已查封,故买受人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较长,标的物可能无法正常移交,存在较大风险。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十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标的:莎车县古城西路71号四层商住楼  

七、本次拍卖标的物瑕疵:拍卖标的物在有权单位控制后产生的费用及其他滞纳金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交付。本院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物情况。本院及网络平台提供者不对车辆提供任何质量保障,不承担拍卖物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八、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如是车辆应自行查询车辆的违章情况及看清车辆现状。本院不对车辆提供任何质量保障,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明文件等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一、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莎车县人民法院,开户账号:107001280497,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莎车县新城路支行,开户联行号:104894601023,开户行所在地:莎车县。),并在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法院(地址:莎车县城南新区正义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后,在相关时间内如万一遇有拍品确实无法交付的特殊情形,本院按原交款数额如数退还竞买人支付的所有款项(不计利息),拍卖款退还后本次拍卖终结,拍品本院决定是否另行处置。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九、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法院执行局进行咨询。  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998-8510089  0998-8515242  法院地址:莎车县城南新区正义路  执行局:努先生  
咨询电话:13899146745  莎车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1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6月22日上午10时至2020年6月24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淘宝网” https://sf.taobao.com进行48小时在线竞价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莎车县古城西路71号四层商住楼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执行局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本院执行局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在规定期限内与本院联系。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只按实物现状进行交付。因此,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责任自负。
2、拍卖标的物成交后,该状况由竞得者负责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者承担,管理人不承担披露信息不准或不全等信息的后果。
3、竞买人竞拍前向所在地街道社区、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交付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本院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5、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和网络拍卖平台不承担一切责任。
6、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莎车县人民法院,开户账号:107001280497,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莎车县新城路支行,开户联行号:104894601023,开户行所在地:莎车县。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莎车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切实落实司法公开制度,本次公告、拍卖全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接受纪委监委和本院纪检监察组监督。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执行局咨询。
监督电话:0998-8510089 0998-8515242本院执行局:努尔麦麦提
咨询电话:13899146745莎车县人民法院2020年5月21日

标的详情

位于莎车县古城西路71号院,该地段为县城商业繁华地段,该地段适合于餐饮、日用品、家电、五金商品、服装、民族医药、旅馆等,商业品种繁多齐聚的繁华商业地段。经评估人员现场勘查调查确定该评估标的建筑物为砖混结构,地上四层建筑,一层为商业门面房,二层、三层、四层为住宅使用房屋。该建筑物整体前侧墙体贴有乳黄色瓷砖为装饰,欧式水泥制装饰窗沿、方钢制防盗护栏、装饰水泥制立柱。第一层建筑面积为138平方米(其中13平方米为楼梯间),建有3间门面商铺,所有商铺正常营业,主营为电子商务服务站、美食店,百货超市等。第二层、第三层建筑面积各为138平方米(其中13平方米为楼梯间),高档装修,有5间生活用房及走廊。走廊:规格为(7.2米*0.9米)地面全铺复合木地板、墙面贴有装饰墙纸。一间大客厅:规格为(5.9米*4.7米)欧式装修风格的吊顶、装饰吊灯,皮质软包装修墙裙、复合木地板,墙面贴有装饰墙纸,室内门框及窗沿复合木板装饰。一间卫生间:规格为(4.2米*3.4米)墙面、地面贴有瓷砖,铝塑板吊顶装饰房顶。一间卧室:规格为(4.2米*3.4米)室内设有卫生间,地面复合木地板,石膏板吊顶装饰,墙面贴有墙纸。一间衣物存放室:规格为(4.2米*2.3米)实木板制推拉门衣柜两侧,地面铺复合木板,石膏板吊顶装饰。一间厨房:规格为(4.2米*3.4米)地面、墙面铺有瓷砖,石膏板吊顶装饰,大理石台面橱柜,实木板制墙柜。第四层为后期建造庭院式住宅房,生活用房建筑面积58平方米。分别建有一间卧室:室内地面铺瓷砖,墙面装饰墙纸,石膏板吊顶装饰;一间厨房:地面、墙面铺有瓷砖,石膏板吊顶装饰,大理石台面橱柜,实木板制墙柜;一间卫生间:地面、墙面均贴有瓷砖,铝塑板制吊顶装饰,冲水式马桶。第四层楼搭建单层彩钢板雨棚,地面、1.6米高围墙墙面均贴有瓷砖,围墙上搭建1.2米高民族式简易方钢制护栏板,以及圆钢制(6.6米*2.2米)固定支架逃生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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