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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土左旗金川金五路中储物资储运公司西侧山水倾城(公园大道)12号楼1单元201

起拍价:

¥67.8876万

将于6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冷法官:电话:0471-631132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4.8594万

保证金:

¥1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67.8876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4.6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1、标的以现状拍卖,竞买人参拍前需认真查验标的及相关手续,成交后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需持有效证件及拍卖价的20%参拍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
3、成交后办理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的当事人,以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拍卖通知已送达,请届时参加竞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5、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案款账户: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呼和浩特迎宾支行账户:05485101040016107行号:103191048519

竞拍公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9日10时至2020年6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1/1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金五路北中储物资储运公司西侧山水倾城(公园大道)12号楼1单元201室,建筑面积124.61㎡,用途:住宅,结构:混合,权属证号:已办理网签,但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网签号:184021603316我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成交后需提前与承办法官联系,预约成交后续事项。(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参见《拍卖标的物简介》)起拍价:678876元;保证金:13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及已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需由买受人自行核查,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知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6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13万元,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呼和浩特迎宾支行,账号:0548510104001610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选择网上银行进行充值并解决好当天支付限额问题。 

十三、依照法释(201
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471-6311322(冷法官)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此公告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标的详情

拍卖对象位于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金五路北中储物资储运公司西侧山水倾城(公园大道)12号楼1单元201住宅房地产,房屋所有权人为姚龙、薛飞燕单独所有,于价值时点五证齐全;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总层数为6层,拍卖对象所在2层,建筑面积124.61㎡,设计用途为住宅,土默特左旗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所出具的《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信息如下:拍卖对象坐落于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金五路北中储物资储运公司西侧山水倾城(公园大道)12号楼1单元201,所在建筑物东邻金八道、北邻博雅西苑小区,西邻半山半水小区,南邻金五路。所在区域附近有呼市政德医院、金川文化广场、雅阁时代购物广场、金川新天地购物广场、北京华联超市、呼市政德医院、金川文化广场、雅阁时代购物广场、金川新天地购物广场、北京华联超市、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内蒙古银行、土默特左旗金谷村镇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服务设施。距金蓝湾商住小区公交站牌约500米,有
8、51、79、89、303、22、204、K5路等公交车在附近设站停靠,交通便捷。宗地内外达到“七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讯、通燃气”,宗地内场地平整。宗地形状为矩形,地势平坦。建筑面积为124.61平方米,建成于2013年;经现场实地勘察,拍卖对象所在的建筑物为六层混合结构的住宅楼,该楼共四个单元,拍卖对象位于该楼西起一单元2楼东户;户型为两室两厅一卫一阳台,净高2.9米,户型良好。外装修:外墙面为黄色PK砖,安装塑钢窗,入户防盗门。内装修:客厅、餐厅地面铺80地砖,瓷砖踢脚线,墙面刮腻子,异型石膏板吊顶;卧室地面铺80地砖,瓷砖踢脚线,墙面及顶棚刮腻子,走石膏角线;厨房地面铺80地砖,墙面贴瓷砖,PVC板吊顶;卫生间地面铺30地砖,墙面贴瓷砖,PVC板吊顶;上下水、电、暖、燃气设施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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