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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忠北里第二社区】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107号楼9层912号

起拍价:

¥805.713166万

将于6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乌兰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乔法官:电话1:13119776838电话2:0977-824727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05.713166万

保证金:

¥8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805.713166万

单价:

¥5.7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慧忠北里第二社区(1995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41.5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张国辉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107号楼9层912号房产(141.58平米)第一次拍卖公告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8日10时至2020年6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介绍:    房屋所在地及房产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107号楼9层912号,约建成于2002年左右。    房屋面积:141.58平米,房屋(2厅1厨2卧2卫及2阳台);所在层数9层(共26层)    所有权人:张国辉、单独所有;产权证号:京房权证朝私06经济字第32695号;产权登记时间:2014年3月5日。    权利限制情况:本院查封    房屋现状:出租(租赁期限:2019年11月7日至2020年10月14日,每季度租金约26000元)。    拍卖保留价8057131.66元、保证金800000元、加价幅度80000元    以上评估价、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及各种欠费。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清楚知晓相关房产政策(包含但不限于国办发〔2011〕1号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以及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确认其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竞买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房屋所在地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等导致所竞拍到的房产不能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责任,悔拍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请查看拍卖公告所附房屋照片及视频,意向购买人可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周边走访。有意者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一次,时间:2020年5月20日之后。    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过户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以及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现查明该房屋有拖欠物业费(2014年至今,每年1743.02元) 。   

八、权属异议: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6月1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乌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乌兰支行,账号:622840194700749286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以贷款方式取得拍卖标的物的,经贷款银行审查未批准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悔拍将不退还保证金。   

十一、购买资格的审核: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二、成交确认公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的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77-824134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管理人电话:乔法官:0977-824727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2020年5月7日

竞拍公告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张国辉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107号楼9层912号房产(141.58平米)第一次拍卖公告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8日10时至2020年6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介绍:    房屋所在地及房产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107号楼9层912号,约建成于2002年左右。    房屋面积:141.58平米,房屋(2厅1厨2卧2卫及2阳台);所在层数9层(共26层)    所有权人:张国辉、单独所有;产权证号:京房权证朝私06经济字第32695号;产权登记时间:2014年3月5日。    权利限制情况:本院查封    房屋现状:出租(租赁期限:2019年11月7日至2020年10月14日,每季度租金约26000元)。    拍卖保留价8057131.66元、保证金800000元、加价幅度80000元    以上评估价、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及各种欠费。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清楚知晓相关房产政策(包含但不限于国办发〔2011〕1号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以及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确认其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竞买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房屋所在地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等导致所竞拍到的房产不能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责任,悔拍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请查看拍卖公告所附房屋照片及视频,意向购买人可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周边走访。有意者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一次,时间:2020年5月20日之后。    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过户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以及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现查明该房屋有拖欠物业费(2014年至今,每年1743.02元) 。   

八、权属异议: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6月1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乌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乌兰支行,账号:622840194702180896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以贷款方式取得拍卖标的物的,经贷款银行审查未批准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悔拍将不退还保证金。   

十一、购买资格的审核: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二、成交确认公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的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77-824134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管理人电话:乔法官:0977-824727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2020年5月7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    房屋所在地及房产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107号楼9层912号,约建成于2002年左右。    房屋面积:141.58平米,房屋(2厅1厨2卧2卫及2阳台);所在层数9层(共26层)    所有权人:张国辉、单独所有;产权证号:京房权证朝私06经济字第32695号;产权登记时间:2014年3月5日。    权利限制情况:本院查封    房屋现状:出租(租赁期限:2019年11月7日至2020年10月14日,每季度租金约26000元)。

上一条:[华侨村]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4号13层3门1302号(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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