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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恰萨路第四小学旁住宅小区二单元602室

起拍价:

¥32.28万

将于6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48小时

处置单位:

莎车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努尔麦麦提·吐尔孙:手机:1389914674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2.28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2.28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一、拍卖标的:莎车县恰萨路第四小学旁住宅小区二单元601室,面积为130平米。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执行局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本院执行局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在规定期限内与本院联系。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只按实物现状进行交付。因此,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责任自负。
2、拍卖标的物成交后,该状况由竞得者负责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者承担,管理人不承担披露信息不准或不全等信息的后果。
3、竞买人竞拍前向所在地街道社区、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交付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本院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5、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和网络拍卖平台不承担一切责任。
6、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莎车县人民法院,开户账号:107001280497,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莎车县新城路支行,开户联行号:104894601023,开户行所在地:莎车县。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莎车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切实落实司法公开制度,本次公告、拍卖全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接受纪委监委和本院纪检监察组监督。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执行局咨询。
监督电话:0998-8510089 0998-8515242本院执行局:努先生
咨询电话:13899146745莎车县人民法院2020年5月7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6月8日上午10时至2020年6月1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淘宝网” https://sf.taobao.com进行48小时在线竞价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莎车县恰萨路第四小学旁住宅小区二单元602室,面积为130平米。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执行局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本院执行局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在规定期限内与本院联系。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只按实物现状进行交付。因此,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责任自负。
2、拍卖标的物成交后,该状况由竞得者负责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者承担,管理人不承担披露信息不准或不全等信息的后果。
3、竞买人竞拍前向所在地街道社区、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交付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本院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5、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和网络拍卖平台不承担一切责任。
6、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莎车县人民法院,开户账号:107001280497,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莎车县新城路支行,开户联行号:104894601023,开户行所在地:莎车县。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莎车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切实落实司法公开制度,本次公告、拍卖全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接受纪委监委和本院纪检监察组监督。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执行局咨询。
监督电话:0998-8510089 0998-8515242本院执行局:努先生
咨询电话:13899146745莎车县人民法院2020年5月7日

标的详情

莎车县恰萨路第四小学旁住宅小区二单元602室,面积为130平米

上一条:库尔勒市北山路金昱大厦1栋1-1302室房屋

下一条:莎车县恰萨路第四小学旁住宅小区二单元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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