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呼和浩特拍卖房 > 玉泉拍卖房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路丽日花园小区2号楼1层1-1019号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路丽日花园小区2号楼1层1-1019号

起拍价:

¥17.6249万

将于5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宋法官:手机:1994717836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7.6249万

保证金:

¥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7.6249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32.8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5月30日10时至2020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贰万元整(20000元整),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买受人应于2020年6月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营业室;6228403077357290362;联行号:103205036513),并在缴清余款后三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伊化路交汇西200米)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在约定时间内向原委托法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477-8115583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网拍
咨询电话:0477-8377591法官咨询电话:1994717836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9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5月30日10时至2020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韩永文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路丽日花园小区2号楼1层1-1019号(产权证号:2010105933,建筑面积:32.87平方米)房产一处。拍卖保留价:壹拾柒万陆仟贰佰肆拾玖元整(176249元整)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整)加价幅度:壹仟元整(1000元整)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4月29日起至2020年5月29日17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需要安排时间)。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标的物涉及的所有税费,均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由买受人负责处理。由标的物自身产生的物业、取暖、水电、保管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处理。标的物所涉及的其他款项,均由买受人负责处理。如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任何过户承诺。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6月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3077357290362;联行号:10320503651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内蒙古民正估字【2019】第0237号网拍
咨询电话:0477-8377591法官咨询电话:19947178362
监督电话:0477-811558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9日

标的详情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上一条: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路丽日花园小区3号楼1层1-1019号

下一条: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家合万兴小区5#楼1层105室房产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