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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成芳名下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金桔村、矮岭冚村新世纪领居125号楼1单元401号房

起拍价:

¥226.242万

将于6月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莞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杨先生:电话1:15322901716电话2:0769-2299892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26.242万

保证金:

¥45.248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26.242万

单价:

¥1.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5.6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陈成芳名下的位东莞市大岭山镇金桔村、矮岭冚村新世纪•领居125号楼1单元401号的房产【房产权证号:1900565628】的拍卖须知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6月1日10时至2020年6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9/0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实名注册)。(竞买人条件应视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拍卖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账号:4400 1779 1080 5300 9743-126860);法院在款项到账后,5个工作日通知买受人带齐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张,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2天内,买受人联系承办法官,预约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并领取相关法律文书。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法律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买受人必须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税项及缴纳标准和缴纳流程以相关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咨询网站:http://dg.gdltax.gov.cn)

十二、房地产类: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产权证原件若未取得,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作废手续,费用自理。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竞拍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陈成芳名下的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金桔村、矮岭冚村新世纪•领居125号楼1单元401号的房产【房产权证号:1900565628】的拍卖公告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1日10时至2020年6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9/03,户名: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陈成芳名下的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金桔村、矮岭冚村新世纪•领居125号楼1单元401号的房产[房产权证号:1900565628](详见评估报告,自行下载)。起拍价:2262420元,保证金:452484元,增价幅度:10000元。 请自行了解交易税费问题及过户问题等法律风险,自觉遵守房屋所在地限购限价等政策,自行处理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特别说明:东莞市大岭山镇金桔村、矮岭冚村新世纪•领居125号楼1单元401号建筑面积为125.69平方米,评估的市场价值为2262420元。(具体内容详见评估报告,请自行下载并仔细阅读)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限购地区的不动产,请于拍卖前自行咨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看样者请于2020年5月26日17时前与辅助机构预约(电话:15322901716),并于2020年5月27日11时前到达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金桔村、矮岭冚村新世纪•领居125号楼1单元401号的房产处集中。如无人预约,则本次看样取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过户风险自负。同时,拍卖成交买受人在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自行接收该商铺。(注:请拍卖成交买受人自行根据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来分割、确定四置,相关风险自负。)

八、税费问题: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拍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2020年6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账号:4400 1779 1080 5300 9743-126860]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深和评报字[2020]第(房)DC04002号评估报告书。 司法线下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东莞市莞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0769-22998920、15322901716杨先生 (标的物详情、看样时间咨询、签成交确认书、拍卖其他事项咨询)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奥弗斯K·12智汇谷1栋506公司微信公众号:GCSW22998920  法院
监督电话:0769-89889333(法院监督电话只接收投诉、不受理不处理拍卖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大岭山法庭 
网址:http://www.dgdefy.cn/dgey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标的详情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不动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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