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冕宁县复兴镇复兴路(滨河路)宏昌集贸市场4幢4-2门市及4幢2-2-1号住房

起拍价:

¥52.2万

将于5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冕宁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金涛:电话:0834-628004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60万

保证金:

¥9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2.2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189.1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四川省冕宁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5月22日10:00至2020年5月23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冕宁县复兴镇复兴路(滨河路)宏昌集贸市场4幢4-2门市一间(建筑面积56.7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冕宁县房权证复兴字第2751号;土地使用证:冕国用(2015)第0204号〕以及冕宁县复兴镇复兴路(滨河路)宏昌集贸市场4幢2-2-1号住房(建筑面积132.4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冕宁县房权证复兴字第2751号;土地使用证:冕国用(2015)第0245号〕,除门市及住房内的家具、家电。总层数:5层,所在层数为第一、第二层。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察看为准。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不做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竞买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支付宝帐户。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冕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冕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0年5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差价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5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资格材料,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9000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将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的标的物已知及有可能存在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之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冕宁县人民法院,并在2020年5月26日前将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交到四川省冕宁县人民法院(地址:冕宁县城厢镇交通东路1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相关手续。如未在指定期限内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冕宁县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冕宁县支行;账号:22635101040014739000000000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者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的水、电、气等更名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及水、电、气等欠费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等。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34-6280046(金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四川省冕宁县人民法院二0二0年五月六日

竞拍公告

四川省冕宁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四川省冕宁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5月22日10:00至2020年5月23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冕宁县复兴镇复兴路(滨河路)宏昌集贸市场4幢4-2门市一间(建筑面积56.7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冕宁县房权证复兴字第2751号;土地使用证:冕国用(2015)第0204号〕以及冕宁县复兴镇复兴路(滨河路)宏昌集贸市场4幢2-2-1号住房(建筑面积132.4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冕宁县房权证复兴字第2751号;土地使用证:冕国用(2015)第0245号〕,除门市及住房内的家具、家电。总层数:5层,所在层数为第一、第二层。

二、拍卖标的瑕疵:
1、该拍卖标的设有他项权,他项权利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冕宁县支行,他项权利种类:抵押权;抵押金额:28万元;房屋所有权人未按期还贷。
2、拍卖的住房及门市房屋所有权证号均为冕宁县房权证复兴字第2751号,买受人购买成功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时需将住房和门市的房屋所有权证分开办理,办理过程中需要产生相关费用。该费用需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不包括门市及住房内的家具、家电。

三、竞价时间:拍卖竞价时间:2020年5月22日10:00至2020年5月23日10:00(延时的除外)。

四、拍卖财产价格、保证金
1、起拍价:52.2万元,增价幅度为3000元,依次整倍递增 。
2、保证金:9万元。

五、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支付宝帐户。如参与人未开设淘宝帐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72小时向冕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冕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止的工作日,看房时间统一安排在2020年5月15日10时至11时,请各自前往。

八、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的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竞买)不得参加竞买。

九、特别提醒:1.竞买人应以本人的名义参与竞拍,竞买人如需委托他人竞拍的,需在开始拍卖前3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相关委托手续及材料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逾期不提交的,参与拍卖人视为竞买人;
2、标的物经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未知瑕疵。
4、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详情请自行向冕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所需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应缴纳的税费请自行向税务机关等相关部门详询,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6、具有优先购买权资格的竞买人应于2020年5月15日15时前向本院提出申请,经本院审查确认后将优先购买权人的信息输入后台拍卖系统。逾期未向本院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对拍卖标的物有异议的,应于2020年5月15日15时前向本院提出。

十、拍卖竞价前,报名缴纳的保证金,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予以冻结,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冕宁县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冕宁县支行;账号:226351010400147390000000002)。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如未在指定期限内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

十一、依照法释(201
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并公示《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录淘宝网竞拍界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34-6280046(金法官)  四川省冕宁县人民法院二0二0年五月六日

标的详情

冕宁县复兴镇复兴路(滨河路)宏昌集贸市场4幢4-2门市一间(建筑面积56.7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冕宁县房权证复兴字第2751号;土地使用证:冕国用(2015)第0204号〕以及冕宁县复兴镇复兴路(滨河路)宏昌集贸市场4幢2-2-1号住房(建筑面积132.4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冕宁县房权证复兴字第2751号;土地使用证:冕国用(2015)第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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