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同州路北中央城4号楼2单元1302号
将于5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刘法官:电话1:18191361211电话2:0913-3256522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变卖起拍价:208471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特别提醒: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登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执行裁定书、变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及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4月18日9时起至变卖结束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自行实地看样,也可在淘宝网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竟买前,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变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自行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结束之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交款,变卖成交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10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大荔县支行,账号:260504230920001198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
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10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大荔县支行,账号:260504230920001198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注意事项: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变卖公告、变卖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及竞买帮助等栏目的详细内容。
咨询电话:刘法官:0913---3256522
监督电话:大荔法院纪检监察室贾主任0913-3256410
联系地址:大荔县城关东库道3号。淘宝拍卖会热线:4008222870 大荔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陕 西 省 大 荔 县 人 民 法 院变 卖 公 告大荔县人民法院将 于2020年5月5日10时至2020年7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大荔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陕西鑫恒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荔县同州路北中央城4号楼2单元1302号房产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该房产位于大荔县同州路北中央城4号楼2单元1302号。建筑面积为84.52平方米,总层数26层,所在楼层13层。该房产的市场评估价为327007.88元。变卖起拍价:208471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特别提醒: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登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执行裁定书、变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及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4月18日9时起至变卖结束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自行实地看样,也可在淘宝网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竟买前,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变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自行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结束之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交款,变卖成交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10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大荔县支行,账号:260504230920001198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10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大荔县支行,账号:260504230920001198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注意事项: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变卖公告、变卖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及竞买帮助等栏目的详细内容。
咨询电话:刘法官:0913---3256522
监督电话:大荔法院纪检监察室贾主任0913-3256410
联系地址:大荔县城关东库道3号。淘宝拍卖会热线:4008222870 大荔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