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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开发区玫瑰园小区5栋151号

起拍价:

¥38.557万

将于4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海文:电话1:13999335666电话2:0993-752245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38.557万

保证金:

¥7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8.557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8.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04月30日10时至2020年05月01日10时(延时顺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标的一:石河子开发区玫瑰园小区5栋151号房屋起拍价:385570.00元,保证金:70000.00元,增加幅度:1000.00元。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石河子市双赢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石河子市双赢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2020年04月01日至2020年04月10日(节假日除外)。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拍辅机构协助买受人进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过户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被执行人、买受人应承担的全部税、费)及其他费用(包括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网络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07068378178,行号:10490280111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通过支付宝支付了尾款,请竞买人主动与法院联系,请法院查看支付宝明细,了解尾款支付情况)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拍辅机构
联系电话:13999335666张经理13369931911林经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咨询、
监督电话:0993-291610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竞拍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04月30日10时至2020年05月01日10时(延时顺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标的物:石河子开发区玫瑰园小区5栋151号房屋权证号:石房权证市1字第00008691号建筑面积:约98.2㎡,以实际为准起拍价:385570.00元,保证金:70000.00元,增加幅度:1000.00元。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本院已委托石河子市双赢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作为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石河子市双赢拍卖有限公司具体安排,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993-7522455,13999335666张先生,13369931911林女士)。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拍辅机构协助买受人进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过户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被执行人、买受人应承担的全部税、费)及其他费用(包括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网络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07068378178,行号:10490280111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通过支付宝支付了尾款,请竞买人主动与法院联系,请法院查看支付宝明细,了解尾款支付情况)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拍辅机构
联系电话:0993-7522455,13999335666张先生13369931911林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咨询、
监督电话:0993-291610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院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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