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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坡花园二区】北京市顺义区马坡花园1号院二区36楼3单元301号

起拍价:

¥320万

将于4月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姜法官:电话:010-69434364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71万

保证金:

¥6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20万

单价:

¥2.1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马坡花园二区(2002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50.5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4月7日10时至2020年4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court_item.htm?spm=a213w.7398554.courtTabs.1.6Ky4us&user_id=2240322043机构名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特别提醒,竞拍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及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标的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竞买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与本拍卖财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财产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联系电话010-69434364)。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七、竞拍开始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拍卖财产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特别提醒:拍卖余款在2020年4月28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2020)京0113执恢106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335899964),缴纳拍卖成交余款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90号)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在送达执行裁定书后十五日内交付拍卖财产。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买受人变更送达地址,应当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买受人未书面变更的,以其确认的地址为送达地址。因买受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买受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法律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及其他拍卖资料。
举报监督电话:12368 。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姜法官 010-69434364拍卖辅助中介机构咨询电话:010-67889430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4月7日10时至2020年4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court_item.htm?spm=a213w.7398554.courtTabs.1.6Ky4us&user_id=224032204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品名称:北京市顺义区马坡花园1号院二区36楼3单元301号。起拍价:320万元,保证金:64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疫情防控期间,本院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决定交付拍品时间,请理性竞拍。

二、拍卖财产现状说明房屋所有权人为李志友,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50.52平方米。房屋总层数5层,所在层数为3层。 

三、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3、竞拍人为自然人的,竞拍人家庭或个人应符合限购政策,并在竞拍前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后参与竞拍,对于不符合限购政策仍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竞拍人需至相关职能部门详细了解拍品过户相关政策及所在地限购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四、税费及承担方式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自2020年3月31日14时起至2020年3月31日15时止接受咨询,联系人:姜法官,电话010-69434364。本次拍卖不组织集中看样,请仔细阅读提供的拍品图片,或自行至拍品附近或物业了解情况。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提示:本院已委托北京海诚昆仑办公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统一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夏先生,15010778894、010-82324991。

六、竞买人条件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除上述人员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权属异议对拍卖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3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联系电话010-69434364)。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九、竞拍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拍卖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期间无人出价为流拍。

十、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及账户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4月28日15时前缴入法院以下指定账户, 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0)京0113执恢106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335899964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在将拍卖成交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90号)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在送达执行裁定书后十五日内交付拍卖财产。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决定暂缓拍卖、中止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买受人变更送达地址,应当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买受人未书面变更的,以其确认的地址为送达地址。因买受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买受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法律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10-69434364    姜法官。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90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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