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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锦屏镇石缸坝新城区 房产

起拍价:

¥446万

将于4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要师:手机:1376962788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46.64万

保证金:

¥5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446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878.3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4月11日10时至2020年 4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诚信”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1、位于锦屏镇锦华路44号房产,房产证号:丘北房权证(2007)字第00008421号,建筑面积为310.4㎡。所在建筑物无电梯,混合结构,于2007年建成使用,外墙为瓷砖;房屋总层数为3层,其位于第1-3层,建筑面积为310.4㎡,规划用途为住宅;实地查勘估价对象为临街自建房,使用状况为一层出租为商铺、二三层出租为住宅,东西朝向,装修为简装,维护状况正常,使用状况良好,物业管理一般,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起拍价:1580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2、位于锦屏镇锦华路48号房产,房产证号:丘北房权证(2006)字第00000224号,建筑面积为487.34㎡。所在建筑物无电梯,钢筋混凝土结构,于2006年建成使用,外墙为瓷砖;总层数为4层,规划用途为住宅;实地查勘估价对象为临街自建房,使用状况为一层出租为商铺、二三四层出租为住宅,东西朝向,装修为简装,维护状况正常,使用状况良好,物业管理一般,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起拍价:2470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3、位于锦屏镇石缸坝新城区房产。土地使用权证:丘国用(2010)第7817号。建筑面积为878.35㎡。总层数为5层,所在建筑物无电梯,钢混结构,于2011年建成使用,外墙为涂料;规划用途为住宅;实地查勘估价对象为临街自建房,使用状况为一二层出租为商铺、四层出租为住宅、三层、五层自用,南北朝向,装修为简装,维护状况正常,使用状况良好,物业管理一般,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起拍价:4460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以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联系电话:0876-2199870);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两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4月1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税费负担情况的咨询: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关于税费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局、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与拍卖人无涉。

九、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涉及规划或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规划或国土、房管部门的政策、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一、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十二、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三、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十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两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六、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4月1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云南省文山州分行开化北路分理处,账号:24071001040000194),并在2020年4月15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需提前办理的请竞买人在余款支付之后的每周二前来办理,咨询电话:0876-219987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876-2199870(王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876-21990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0年三月十日

竞拍公告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4月11日10时至2020年4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锦屏镇锦华路44号房产,房产证号:丘北房权证(2007)字第00008421号,建筑面积为310.4㎡。所在建筑物无电梯,混合结构,于2007年建成使用,外墙为瓷砖;房屋总层数为3层,其位于第1-3层,建筑面积为310.4㎡,规划用途为住宅;实地查勘估价对象为临街自建房,使用状况为一层出租为商铺、二三层出租为住宅,东西朝向,装修为简装,维护状况正常,使用状况良好,物业管理一般,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起拍价:1580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2、位于锦屏镇锦华路48号房产,房产证号:丘北房权证(2006)字第00000224号,建筑面积为487.34㎡。所在建筑物无电梯,钢筋混凝土结构,于2006年建成使用,外墙为瓷砖;总层数为4层,规划用途为住宅;实地查勘估价对象为临街自建房,使用状况为一层出租为商铺、二三四层出租为住宅,东西朝向,装修为简装,维护状况正常,使用状况良好,物业管理一般,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起拍价:2470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3、位于锦屏镇石缸坝新城区房产。土地使用权证:丘国用(2010)第7817号。建筑面积为878.35㎡。总层数为5层,所在建筑物无电梯,钢混结构,于2011年建成使用,外墙为涂料;规划用途为住宅;实地查勘估价对象为临街自建房,使用状况为一二层出租为商铺、四层出租为住宅、三层、五层自用,南北朝向,装修为简装,维护状况正常,使用状况良好,物业管理一般,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起拍价:4460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10时(工作时间)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876-2199870,联系人:王法官)。
2、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联系电话:0876-2199870);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两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3、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涉及规划或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规划或国土、房管部门的政策、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两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4月1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农行云南省文山州分行开化北路分理处,账号:24071001040000194),并在2020年4月15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需提前办理的请竞买人在余款支付之后的每周二前来办理,咨询电话:0876-219987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876-2199870(王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876-21990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0年三月十日

标的详情

位于锦屏镇石缸坝新城区房产。土地使用权证:丘国用(20
10)第7817号。建筑面积为878.35㎡。总层数为5层,所在建筑物无电梯,钢混结构,于2011年建成使用,外墙为涂料;规划用途为住宅;实地查勘估价对象为临街自建房,使用状况为一二层出租为商铺、四层出租为住宅、三层、五层自用,南北朝向,装修为简装,维护状况正常,使用状况良好,物业管理一般,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起拍价:4460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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