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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国际城二期项目第61栋101室

起拍价:

¥90.4365万

将于4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敖东生:电话:0475-822837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29.195万

保证金:

¥18.087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90.4365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58.3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瑕疵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本院在执行侯凤岐职务犯罪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侯凤岐所有的房屋将于2020年04月11日10时至2020年04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因疫情影响,在此平台公示5日视为送达相关当事人。(法院账户名: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5/
10),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国际城二期项目第61栋101室,权属证:无;房屋产别为私产,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258.39平方米。(此别墅为联体别墅,与102室打通,购买人自行修复)

二、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起拍价:904365.00元,保证金180873.00元,竞价增价幅度2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0年04月10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本院不安排统一实地看样,请有意者自行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有限竞买资格;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特别提示(必看):

八、竞买人条件:购买者应符合巴彦淖尔市相关购买政策的条件,具体购买条件请自行向巴彦淖尔市房产等相关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限购条件的解答,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已知悉上述限购条件,如因限购政策引起的权属登记不能变更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九、本院提供的文字说明及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物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实名交纳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交纳保证金后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剩余价款在竞买成交后10日内交付到本院指定账户,逾期不交付按悔拍处理;未竞得标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缴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新兴支行收款账号:05191101040016458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75-8228306;法院网拍
咨询电话:0475-8228377、13848853596、1380475382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竞拍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瑕疵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本院在执行侯凤岐职务犯罪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侯凤岐所有的房屋将于2020年04月11日10时至2020年04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因疫情影响,在此平台公示5日视为送达相关当事人。(法院账户名: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5/
10),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国际城二期项目第61栋101室,权属证:无;房屋产别为私产,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258.39平方米。(此别墅为联体别墅,与102室打通,购买人自行修复)

二、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起拍价:904365.00元,保证金180873.00元,竞价增价幅度2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0年04月10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本院不安排统一实地看样,请有意者自行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有限竞买资格;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特别提示(必看):

八、竞买人条件:购买者应符合巴彦淖尔市相关购买政策的条件,具体购买条件请自行向巴彦淖尔市房产等相关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限购条件的解答,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已知悉上述限购条件,如因限购政策引起的权属登记不能变更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九、本院提供的文字说明及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物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实名交纳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交纳保证金后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剩余价款在竞买成交后10日内交付到本院指定账户,逾期不交付按悔拍处理;未竞得标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缴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新兴支行收款账号:05191101040016458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75-8228306;法院网拍
咨询电话:0475-8228377、13848853596、1380475382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标的详情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国际城二期项目第61栋101室,权属证:无;房屋产别为私产,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258.39平方米。

上一条: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山色景园小区北单元六层南602(交警家属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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