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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历阳镇碧桂园.豪园5幢1104室住宅房

起拍价:

¥103.5万

将于3月1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和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江法官:电话1:13856530858电话2:539118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0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03.5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1.0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拍 卖 须 知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3月12日10时至2020年3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和县人民法院) 对和县历阳镇碧桂园.豪园5幢1104室住宅房地产进行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的金额,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12256001040014184),并在缴纳余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地址: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6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标的物交付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55-2370059(市中院技术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55-5391181(乌江法庭)。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九日

竞拍公告

和县历阳镇碧桂园.豪园5幢1104室住宅房地产司法拍卖公告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3月12日10时至2020年3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和县历阳镇碧桂园.豪园5幢1104室住宅房地产,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03.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叁万伍仟元整。
1、估价对象范围本次估价对象为位于和县历阳镇碧桂园.豪园5幢1104室住宅房,包括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41.09㎡,房地产权利人:周明亮,共有人:祁支莲。
2、估价对象权属状况2.1估价对象建筑物权属登记状况根据《房地产权证》及《房屋登记簿》复印件,房地产权利人:周明亮,共有人:祁支莲;登记日期:2018年7月25日;其他情况详见下表:表1    拍卖对象房地产权证登记状况一览表不动产权证书号皖(2018)和县不动产权第0003583号房地产权利人周明亮共有情况祁支莲房地坐落和县历阳镇碧桂园.豪园5幢1104室总层数16所在层数11建筑面积(m2)141.09规划用途成套住宅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登记时间2018年7月25日2.2估价对象的财产范围估价对象的财产范围包括估价对象的房屋所有权、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估价对象可享有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基础设施(通上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等)、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权益。
3、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1)所在物业:估价对象位于和县历阳镇碧桂园.豪园5幢1104室。
(2)建筑面积:141.09m2。
(3)层数:估价对象所在建筑总层数为16层,估价对象位于第11层。
(4)建筑结构:估价对象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5)现状用途:住宅。
4、估价对象区位状况估价对象位于和县历阳镇碧桂园.豪园5幢1104室,总层数16层,所在层数为第11层。现状区域位置较优。起拍价:103.5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院不对产权过户和腾空做时间上的承诺。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122560010400141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
联系地址: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65号和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
咨询电话:0555-5391181(乌江法庭)。中院
监督电话:0555-2370059(市中院技术处)。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九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上一条:马鞍山市花山区秀山湖壹号公馆2-508住宅房

下一条:合肥市包河区巢湖南路88号元一柏庄8幢34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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