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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东城区龙凤路三十八座75号(7楼)

起拍价:

¥22.9744万

将于3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区先生.:电话1:18988972841电话2:020-8300628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41.0256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22.9744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7.6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各意向竞买人:2020年1月广东省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抗击新冠肺炎,根据上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和目前疫情防控情况,司法网拍在看样、腾房、交付等环节中容易产生人员密切接触的情况,出于公共卫生安全的考虑以及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近期拍品作如下处理:
1、部分拍品拍卖正常进行,竞拍人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或者电话咨询了解拍卖情况,但可能因疫情防控导致无法组织看样,请您理解并谨慎购买。
2、竞拍成功的,请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按时交纳拍卖余款。
3、领取裁定书、拍卖腾空、交付等需人员密切接触的相关手续需延期办理。
4、因疫情防控原因,部分拍品可能会作暂缓拍卖处理,请您理解。暂缓拍卖的拍品会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择期重新挂拍。
5、您可随时关注网站公告,具体参见标的详情页。如有问题请联系拍卖公告中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谢谢!

变卖须知

变 卖 须 知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在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三、【竞买资格】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所交付的变卖价全款将不计利息退还。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填写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联系地址及电话,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委托竞买】如竞买人未在网拍平台注册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竞买前3个工作日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预约电话:18988972841)。如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竞买前3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预约电话:18988972841)。如未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申报】竞买人申请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由法院审查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成交余款缴交】变卖成交后,即买受人所交付的变卖价全款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竞得者应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将变卖成交价尾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详见变卖公告)。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

九、【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到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及成交确认书。(联系人:执行局罗法官,电话83006758)

十、【悔拍】特别提醒: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变卖尾款的,从所交纳的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变卖、中止变卖或撤销变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变卖。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893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变卖公告

变 卖 公 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将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0/04),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变卖期为60天,变卖开始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上午10时起,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广东省四会市东城区龙凤路三十八座75号(7楼),建筑面积:97.68平方米,套内面积:87.06平方米。起变价:229744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本拍品按现状变卖,房屋的腾退、迁出、接收或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清场交付。]特别提醒:竞买人交齐变卖价全款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特别提醒:变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变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变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买资格及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      咨询竞变流程及相关操作:4006-229-586咨询电话:18988972841区先生(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集中看样时间:因被执行人已不在标的物地址住,故本次变卖不组织室内看样,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物业管理处了解相关情况。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因变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六、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所交付的变卖价全款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竞得者应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将变卖成交价尾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1061054696)。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7)粤0106执1609号及房号。

七、本变卖财产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特别提醒:本院对变卖财产进行司法处置,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监督电话:020-8300893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明镜路1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0年2月26日

标的详情

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现状调查日期:2018年9月21日)
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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