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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雅阁时代广场3号楼1单元2020公寓

起拍价:

¥23.7万

将于2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冷法官:电话:0471-631132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9.6209万

保证金:

¥4.7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3.7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56.4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1,标的以现状拍卖,竞买人参拍前需认真查验标的及相关手续,成交后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2,竞买人需持有效证件及拍卖价的20%参拍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3,成交后办理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4,本次拍卖标的的当事人,以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拍卖通知已送达,请届时参加竞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5,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案款账户: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呼和浩特迎宾支行账号:05485101040016107行号:103191048519

竞拍公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2月22日10时至2020年2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1/1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雅阁时代广场3号楼1单元2020公寓。该房屋不符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条件。(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参见《拍卖标的物简介》)起拍价:237000元;保证金:4740元;增价幅度:237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及已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本院执行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2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47400元,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呼和浩特迎宾支行,账号:0548510104001610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选择网上银行进行充值并解决好当天支付限额问题。

十三、依照法释(201
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471-6311322(冷法官)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此公告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标的详情


1、位置状况
(1)坐落: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海路南公交公司西雅阁时代广场3号楼1单元2020。
(2)方位: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西侧,金海路南。
(3)与重要场所(设施)的距离:距离雅阁时代购物广场、维多利超市约0.1公里,距离呼和浩特市金川工业园区管委会约2.7公里,距离内蒙古工业大学约0.8公里,距离金川便民市场约1.4公里。
(4)临街(路)状况:一面临街。
(5)朝向:南。
(6)楼层:估价对象位于第二十层,总楼层二十一层。
2、交通状况(1)道路状况:以金海路为出行主街道。(2)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距离500米范围内有
8、22、51、64、79、89、204、303、K5等9条公交线路在附近设站停靠。(3)交通管制情况:无限制。(4)停车方便程度:小区内有地上停车位,停车较方便。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1)基础设施:基础设施配套已达到“七通一平”,即通路、通上下水、通电、通讯、通气、通暖及场地平整。(2)公共服务设施:雅阁时代购物广场、维多利超市、金川文化广场、新天地便民市场、民康医院等生活服务设施基本齐全。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实验学校、安吉奈蒙古族幼儿园、金贝幼儿园等教育配套设施较完善。4、周围环境状况(1)自然环境:自然环境较好。(2)人文环境:估价对象紧邻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环境较好。(3)景观:景观一般。
5、区位状况未来变化趋势估价对象位于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该区域的周边基础配套基本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估价对象为公寓用途房地产,朝向南,地理位置好,交通便捷程度好,周边环境景观一般,附近自然环境较好,空气质量较好,噪音污染较小,各种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公共设施较完善。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随着城市的发展及该区域进一步规划完善,估价对象所在位置的房地产价值将有一定的升值空间。
(二)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1、土地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1)名称:雅阁时代广场3号楼1单元2020。(2)四至:东至呼市公交公司,西至内蒙古玺园房地产公司,南至市政公司,北至金海路。(3)分摊土地面积:未提供,不详。(4)地类(用途):未提供,不详。(5)土地形状:矩形。(6)地形地势:平坦,对估价对象的价值产生有利影响。
(7)开发程度:已开发建设完成,红线内外达到七通(通路、通上下水、通电、通讯、通气、通暖)。综上所述,估价对象四至界限清晰,面积适中,用途符合规划且为最佳用途,土地形状规则,地形为平原地,地势平坦,实际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对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有一定的增值作用。2、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1)名称:雅阁时代广场3号楼1单元2020。(2)规模:房屋建筑面积56.41㎡。(3)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4)设备设施:上下水、电、暖等设施较齐全。(5)装饰装修:内外装修如下表:         (6)层高:总层数为21层,净高3.41米。(7)户型:一厅一卫。
(8)建筑功能:防水、保温、隔热、隔声、通风、采光、日照都较好。
(9)工程质量:较好。
(10)外观:外墙面为干挂石材,安装断桥铝合金窗,入户防盗门。(11)新旧程度:目测判断成新度约八五成新。(12)物业管理:有物业管理公司。(13)使用及维护状况: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查勘,装修情况为毛坯,设备完好,管道畅通,现状良好,使用正常,维护状况一般,属于完好房。(14)建成年份:2014年。综上所述,估价对象规模适中,空间布局合理,用途符合规划且为最佳用途,设施设备齐全,装修情况为毛坯,使用及维护一般,经实地查勘成新度较高。估价对象权益状况描述与分析(1)用途:公寓(2)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购房收据复印件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杜学成。(3)土地使用权性质:未提供,不详。(4)共有权人所占份额:未提供,不详。(5)用益物权设立情况:建设用地使用权。(6)担保物权设立情况:未提供不祥。(7)租赁或占用情况:空置。(8)拖欠工程款情况:未提供不详。(9)查封等形式限制权力情况:未提供不详。(10)权属清晰情况:委托方仅提供了购房收据,产权不清晰。(11)土地使用管制:估价对象所在小区五证齐全,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有一定的管制。综上所述,估价对象五证齐全,权属不清晰,在房地产市场上自由交易有一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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