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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嘉峪关胜利中路城市嘉园小区9-1-101号住宅房地产

起拍价:

¥28.538272万

将于3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孙法官、马法官:电话1:0937-5968282电话2:0937-596828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0.9612万

保证金:

¥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8.538272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8.6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2月17日10时至2020年2月18日10时止(延迟的除外),在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先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嘉峪关市胜利中路976号城市嘉园小区(宝诚中央公馆)9-1-101号住宅房地产,面积128.69㎡。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车辆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车辆瑕疵等不做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2020年2月2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2月2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35000元,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0年3月13日15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交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峪关市镜铁区迎宾西路5号)(遇节假日顺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自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起,法院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买受人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甘肃省嘉峪关市农行迎宾西路支行,账号:2723170104000159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为了即时到账,请通过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交纳拍卖余款,不建议通过支付宝付余款。)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权属变更手续。此次交易中产生的契税、印花税及有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交易中标的物所有权人缴纳税款,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在拍卖裁定送达三十日内,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票据,从拍卖款中予以退还。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37-596828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37-5968282(马法官、孙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第二次)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3月5日10时至2020年3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sf.taobao.com,户名: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位于嘉峪关市胜利中路976号城市嘉园小区(宝诚中央公馆)9-1-101号住宅房地产,面积128.69㎡。   评估价509612元  拍卖价285382.72元  保证金20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因不方便组织统一看样,故有意拍卖的买家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竟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会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此次交易中产生的契税、印花税及有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交易中标的物所有权人缴纳税款,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在拍卖裁定送达三十日内,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票据,从拍卖款中予以退还。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2月2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竟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

一、拍卖余款在2020年3月13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峪关市迎宾西路支行,账号:2723170104000159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为了即时到账,请通过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交纳拍卖余款,不建议通过支付宝付余款。)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937-596828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法院网上参拍技术
咨询电话:0937-5968282(马法官,孙法官)    拍卖标的物详情咨询:0937-5968282(马法官,孙法官)(双休日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电话:4008222870。    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标的详情

位于嘉峪关市胜利中路976号城市嘉园小区(宝诚中央公馆)9-1-101号住宅房地产,面积128.69㎡。

上一条:甘肃嘉峪关胜利中路城市嘉园小区9-2-1101号住宅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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