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过户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如本资料有显示税费、过户费、土地出让金等的,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价格以国土、税务部门核价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国土、税务等部门了解。(以下资料摘取自:粤贵土估字[2018]11D2001号评估报告,仅供参考)
一、评估对象1.土地登记状况本次待估宗地为佛山市盈富投资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宗地位于均安镇华丰路2号地。待估宗地的土地登记证号、座落、地号、土地用途、使用权类型、土地使用权面积、终止日期、宗地四至等,详见下表: 土地登记证号 宗地座 落位置 地号/图号 终止日期 土地使用权性质 土地 用途 土地面积(㎡) 宗地四至 东 南 西 北 顺府国用(2005)第0900746号 均安镇华丰路2号地 067050-012 2072年2月3日 国有 出让 住宅、商业 21,655.10 其他建设用地 华威二街 凫洲河 小路 注:宗地四至为估价师现场查看所得,不作为登记依据。2.土地权利状况根据委托估价方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记载,土地使用权人为佛山市盈富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待估宗地的权利状况详见下表: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估价期日土地使用权人 宗地座 落位置 土地使用权类型 登记用途 设定 用途 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年) 土地面积 (㎡) 他项权利 顺府国用(2005)第0900746号 佛山市盈富投资有限公司 均安镇华丰路2号地 国有 出让 住宅、商业 住宅、商业 53.49年 21,655.10 已设定抵押权,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根据委托估价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估价对象已设定抵押权、已查封,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查封单位为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3.土地利用状况
(1)土地利用现状条件经现场勘察,待估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 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利用现状参见后附附件“宗地现状利用照片”)。
(2)土地规划利用条件宗地主要规划条件(经济技术指标);①容积率(FAR): FAR≤2.8;② 建筑密度(D):D≤40%;③ 绿地率(GR):GR≥30%(其中公共绿地≥10%);④ 建筑层数:5-7层;⑤ 建筑控高:24米;⑥ 建筑间距:地块建筑南北座向间距≥0.8H,其他座向间距≥0.6H,并执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⑦ 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西南、西北面;⑧ 停车场(库):小汽车位数为住宅每100㎡建筑面积设置0.3个,商业每100㎡建筑面积设置0.5个;摩托车位数为住宅每户设置2个,商业每100㎡建筑面积设置7.5个;⑨ 配套设施要求:按《广东省居住小区配套标准》配套,设50㎡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不少于30㎡公厕、管理用房、配电房各1个;⑩ 其它:建筑红线至河堤边35米为一河两岸建设控制区;凫洲河河岸线内10范围属护河用地。
二、评估结果经估价师现场察勘和当地市场调查分析,按照地价的基本原则和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估价得到待估宗地在估价设定用途、容积率水平、使用年限及开发程度条件下在估价期日2018年8月9日的国有出让建设用地未设定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评估结果为:宗地规划净用地面积:21,655.10平方米;宗地评估净值:20,900.04万元(大写:贰亿零玖佰万零肆佰元整)。(本次评估结果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已扣除约定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交易成本等款项)。(货币种类:人民币)估价结果详见《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