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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均安镇华丰路2号地(土地证号:顺府国用(2005)第0900746号)

起拍价:

¥11705万

将于2月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评估拍卖组:手机:1800085055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0900.04万

保证金:

¥234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11705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1,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变卖预缴款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联系承办人交接标的物(联系方式详见变卖公告第四项),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院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对变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邮箱:fy_ssxf@shunde.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000850556。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2月3日10时至2020年4月3日10时期间在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1,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日,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财产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如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则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须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清晖支行;账号:444650010400294370000111318)。

一、变卖标的物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华丰路2号地(土地证号:顺府国用(2005)第0900746号),土地证号:顺府国用(2005)第0900746号,土地自用面积21655.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2年2月3日。根据该地块的顺国出让字(2002)第0287号出让合同第八条约定,“乙方须从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本地块上建筑物面积不少于批准建筑总面积的30%,并在两年内全部建筑工程竣工,投入使用”。但该地块已超过合同约定建设期限2年仍未动工建设,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该地块涉嫌土地闲置,须进行闲置土地调查和处置,现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涉案地块闲置原因认定及处置方案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闲置地块处理方案。上述地块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须接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缴纳土地闲置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次司法拍卖清场移交买受人。变卖价人民币11705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2340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500000元及其倍数。注:
(一)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此过程大约需20个工作日。
(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变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变卖公告第四项),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变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变卖申请和委托变卖手续(最迟于变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18000850556)
(三)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委托竞买人及受托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变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18000850556)。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特别提示
(一)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变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三)对变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出让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滞纳金以及其他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按二手房交易方式计征税费,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公示。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8年以来,本院已对66名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予以罚款。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七)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村委会出具的买受人系本村村民的证明、股权证复印件提交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391号、(2017)粤06民终6869号、(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392号、(2017)粤06民终6870号执行案号:(2019)粤0606执恢1994号【原执行案号:(2017)粤0606执10370号】、(2017)粤0606执10367号承办人联系电话:0757-28331207、18923126464需预约看样的,请2020年2月1日前电话联系咨询看样时间及地点。请有意竞买者务必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看样,届时工作人员将统一对有意竞买者的疑问一一答复。

五、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的,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六、司法变卖因变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七、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顺德法院网拍小组
联系电话:18000850556网拍监督邮箱:fy_ssxf@shunde.gov.cn淘宝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22-2870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顺德法院执行网:http://sdfyzxw.shunde.gov.cn/顺德法院网拍小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顺德法院执行局   顺德区司法拍卖税种计算公式汇总表(仅供参考。)制表日期:2018年7月9日                                                                                                                                                                                                                                                                     原权属人身份    房产性质    税种    税率及征免情形    自然人             住宅    增值税(购买)    <2年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2年    免征    增值税(自建)         免征    城建税    增值税实缴税额*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实缴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实缴税额*2%    个人所得税    <5年或≥5年但不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    转让所得*20%    不能提供原值凭证无法准确计算所得额    买卖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    拍卖    拍卖成交价格*3%    ≥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免征    土地增值税    免征    印花税    免征    契税    契税基本税率是3%;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非住宅    增值税    能提供购买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5%    不能提供购买发票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城建税    增值税实缴税额*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实缴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实缴税额*2%    个人所得税    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    转让所得*20%    不能提供原值凭证无法准确计算所得额    买卖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    拍卖    拍卖成交价格*3%    土地增值税    按规定可以查实征收的,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查实征收    按规定无法查实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核定征收,征收率为:普通住宅5%,其他6%。    印花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0.05%    契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3%                                                       非自然人    住宅/非住宅    增值税       项目类型       计税方法    不动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窗口预缴    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非自建    小规模纳税人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5%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       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简易计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5%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一般计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2016年4月30日以后项目(一般计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自建    小规模纳税人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    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简易计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一般计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2016年4月30日以后项目(一般计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城建税    增值税实缴税额*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实缴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实缴税额*2%    企业所得税    原企业属查账征收    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自行申报    原企业属核定征收    原企业属非正常户/注销户/下落不明户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25%    土地增值税    按规定可以查实征收的,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查实征收    按规定无法查实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核定征收,征收率为:普通住宅5%,其他6%。    印花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0.05%    契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3%    注:  1.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不含税销售额。  2、本资料征税规定以现行政策为依据,如有变更,请以最新规定为准。

标的详情

注意事项:过户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如本资料有显示税费、过户费、土地出让金等的,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价格以国土、税务部门核价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国土、税务等部门了解。(以下资料摘取自:粤贵土估字[2018]11D2001号评估报告,仅供参考)

一、评估对象1.土地登记状况本次待估宗地为佛山市盈富投资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宗地位于均安镇华丰路2号地。待估宗地的土地登记证号、座落、地号、土地用途、使用权类型、土地使用权面积、终止日期、宗地四至等,详见下表:                 土地登记证号  宗地座 落位置  地号/图号  终止日期  土地使用权性质  土地 用途  土地面积(㎡)  宗地四至  东  南  西  北  顺府国用(2005)第0900746号  均安镇华丰路2号地  067050-012  2072年2月3日  国有 出让  住宅、商业  21,655.10  其他建设用地  华威二街  凫洲河  小路 注:宗地四至为估价师现场查看所得,不作为登记依据。2.土地权利状况根据委托估价方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记载,土地使用权人为佛山市盈富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待估宗地的权利状况详见下表: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估价期日土地使用权人  宗地座 落位置  土地使用权类型  登记用途  设定 用途  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年)  土地面积 (㎡)  他项权利  顺府国用(2005)第0900746号  佛山市盈富投资有限公司  均安镇华丰路2号地  国有 出让  住宅、商业  住宅、商业  53.49年  21,655.10  已设定抵押权,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根据委托估价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估价对象已设定抵押权、已查封,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查封单位为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3.土地利用状况
(1)土地利用现状条件经现场勘察,待估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 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利用现状参见后附附件“宗地现状利用照片”)。
(2)土地规划利用条件宗地主要规划条件(经济技术指标);①容积率(FAR): FAR≤2.8;② 建筑密度(D):D≤40%;③ 绿地率(GR):GR≥30%(其中公共绿地≥10%);④ 建筑层数:5-7层;⑤ 建筑控高:24米;⑥ 建筑间距:地块建筑南北座向间距≥0.8H,其他座向间距≥0.6H,并执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⑦ 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西南、西北面;⑧ 停车场(库):小汽车位数为住宅每100㎡建筑面积设置0.3个,商业每100㎡建筑面积设置0.5个;摩托车位数为住宅每户设置2个,商业每100㎡建筑面积设置7.5个;⑨ 配套设施要求:按《广东省居住小区配套标准》配套,设50㎡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不少于30㎡公厕、管理用房、配电房各1个;⑩ 其它:建筑红线至河堤边35米为一河两岸建设控制区;凫洲河河岸线内10范围属护河用地。

二、评估结果经估价师现场察勘和当地市场调查分析,按照地价的基本原则和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估价得到待估宗地在估价设定用途、容积率水平、使用年限及开发程度条件下在估价期日2018年8月9日的国有出让建设用地未设定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评估结果为:宗地规划净用地面积:21,655.10平方米;宗地评估净值:20,900.04万元(大写:贰亿零玖佰万零肆佰元整)。(本次评估结果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已扣除约定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交易成本等款项)。(货币种类:人民币)估价结果详见《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上一条:阜阳市颍州区清河办东清村二道河北侧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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