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县城关镇南北大街鸿盛楼1-3-2
将于2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宋法官:电话1:18008538686电话2:0851-33508626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一、起拍价为人民币403677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月23日起至2020年2月21日23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本院可带竞买人前往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如对本拍品有兴趣,可在拍品图片左下方进行订阅提醒以防错过变卖时间。
七、网上变卖不需要支付佣金。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移交手续。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20年4月27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开户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帐号:623261058000424869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2月22日10时至2020年4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f.taobao.com/0853/02,户名: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镇宁县城关镇南北大街鸿盛楼1-3-2:产权证号为黔(2016)镇宁县不动产权第0000098号,权利人为彭曌,建筑面积162.1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简装。特别提醒:变卖房屋办理过户手续费用由竞买人承担,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本院对此不负责任。一、起拍价为人民币403677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月23日起至2020年2月21日23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本院可带竞买人前往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如对本拍品有兴趣,可在拍品图片左下方进行订阅提醒以防错过变卖时间。
七、网上变卖不需要支付佣金。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移交手续。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20年4月27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开户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帐号:623261058000424869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851-33508626、18008538686联系人:宋法官
监督电话:0851-33508629联系人:洪女士 贵州省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镇宁县城关镇南北大街鸿盛楼1-3-2:产权证号为黔(201
6)镇宁县不动产权第0000098号,权利人为彭曌,建筑面积162.1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简装。注:房屋内有一块空地未计入该案标的。详情请联系承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