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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义和路24号

起拍价:

¥81.81904万

将于1月2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法官:电话:0431-8855927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13.6375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81.81904万

单价:

¥1.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1.9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3月2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房有共有人,共有人为冯翠翠,共有人现居住在该房内。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变卖成交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账号:2205013401000000028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变卖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月29日10时至2020年3月29日10时期间(延时除外)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0431/11),户名: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标的物位于长春市朝阳区义和路24号、房权证长房权字第1060204847号、丘地号4-65/504-4(715)、建筑面积81.96平方米房屋。建筑物状况位于长春市朝阳区义和路24号,建筑面积81.96平方米,房屋总层数为7层,所在层数为第七层,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1993年建成,南北朝向,混合结构。房屋外墙保温刷涂料,塑钢窗,油毡防水屋面,入户防盗门。室内实木地板,乳胶漆墙棚,彩铝隔断,厨卫地砖地面、PVC扣板棚、瓷砖墙面、橱柜、洁具,有上下水、暖、电、燃气、太阳能热水器、分体空调等配套设施。四至为东至胡同;西至长庆街;南至义和小胡同;北至义和路。该宗地地势平坦;形状规则;地基承载力足够,无不均匀沉降现象;土壤无污染;宗地红外线基础设施条件为“七通一平”。评估价格:1,136,375.00元。变卖价:818190.40元,保证金:80000元(含在变卖预交款中),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3月2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房有共有人,共有人为冯翠翠,共有人现居住在该房内。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变卖成交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账号:2205013401000000028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吉林省华宇(2019)评字第033号评估报告书。
咨询电话:0431-88559271(王法官)
监督电话: 0431-8855938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755号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物:位于长春市朝阳区义和路24号、房权证长房权字第1060204847号、丘地号4-65/504-4(715)、建筑面积81.96平方米房屋。建筑物状况位于长春市朝阳区义和路24号,建筑面积81.96平方米,房屋总层数为7层,所在层数为第七层,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1993年建成,南北朝向,混合结构。房屋外墙保温刷涂料,塑钢窗,油毡防水屋面,入户防盗门。室内实木地板,乳胶漆墙棚,彩铝隔断,厨卫地砖地面、PVC扣板棚、瓷砖墙面、橱柜、洁具,有上下水、暖、电、燃气、太阳能热水器、分体空调等配套设施。四至为东至胡同;西至长庆街;南至义和小胡同;北至义和路。该宗地地势平坦;形状规则;地基承载力足够,无不均匀沉降现象;土壤无污染;宗地红外线基础设施条件为“七通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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