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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双福新区学院大道2号1幢-2-070号停车用房(单个停车位)

起拍价:

¥4.83万

将于2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重庆光大佳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400-833677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9万

保证金:

¥0.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83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31.5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0年02月10日10:00时起至2020年02月11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0,户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双福新区学院大道2号1幢-2-070号停车用房(单个停车位),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或者联合多人共同竞买的,应当在竞拍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竞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竞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的七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成交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桥支行;账号:2011100000000885)。

十、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竞买无效,法院也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事宜参照悔拍的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成功后,卖方税费由竞买人先行垫付,然后凭票到执行法院申请在拍卖款中退还垫付的卖方税费,申请退还的期限为15个工作日,自执行法院向买受人送达确定标的物权属的执行裁定书之日的次日起算。因拍卖价款将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故买受人不按上述期限申请退还卖方税费的,执行法院不再处理,买受人需自行向被执行人索要垫付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截至交付时所欠物管费等有关费用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交付后的费用概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延迟受领标的物的,以本院通知书确定交付日期为准。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五、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咨询公司:重庆光大佳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33-6773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执行法官电话:023-58552923法院
监督电话:023-58552956
联系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大道506号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一月八日

竞拍公告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非必要注明全称时,简称执行法院)已向本案各方当事人及已知的承租人邮寄了(2017)渝02执255-1号网络司法拍卖事项通知书。 拍卖公告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0年02月10日10:00时起至2020年02月11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0,户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双福新区学院大道2号1幢-2-070号停车用房(单个停车位)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双福新区学院大道2号1幢-2-070号停车用房(单个停车位),物业名称为“双福公馆”;房地产权证:203房地证2013字第25299号,此证为负二层总证,该标的建筑面积为31.51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1.5平方米,用途为停车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0年08月31日。据评估报告显示:建筑物修建年代为2012年,钢筋混凝土结构;有专业物管;标的物位于名义层负2层,有2个车库出入口,空间、平面布局合理。装修情况:墙面刷白,顶棚毛坯,内部设置指示牌,水泥地面且划有车位线并编号,消防栓,烟感喷淋、照明设施齐备;通风、采光、保温、隔热情况较好;房屋承重和围护结构完好,外观较新、成新率较高。此楼层墙面渗水情况较严重,维护保养情况较差,但各部分建筑功能较完好。注: 1.该标的已查封(本案执行措施);在查封前已被出租(作为其他经营用房的附属配套设施一并租赁给经营者刘某),租赁期至2026年3月15日止,租金每年20万元(包括其他经营用房及负一、二层整个车库等,非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单独租金),现租金已付至2023年(详见附件-租赁合同)。该标的房产证为总证,竞买人需自行进行充分了解并承担单独办证的费用及风险;2.竞买人必须是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双福新区学院大道2号双福公馆的业主(单位为业主的,可以单位名义竞买),且一个物业对应一个车位,不得多购;3.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承租人装修房屋的,装修部分按被执行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处理;4.标的物截至交付时所欠物管费等有关费用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交付后的费用概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延迟受领标的物的,以本院通知书确定交付日期为准。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评估价:69000元,起拍价:4830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光大佳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光大佳拍公司安排);看样预约:重庆光大佳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336773或登录www.gdjiapai.com预约,或关注“光大佳拍”微信公众号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且须是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双福新区学院大道2号双福公馆的业主,方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前向执行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执行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多个竞买人联合竞买的,也必须在竞拍前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报告(包括明确的产权份额约定)并经执行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全体竞买人须共同到执行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共同竞买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被认定为直接参加竞买的单位或个人的独立竞买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该标的已查封;已通知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及承租人,现特此公示,公示期满五日视为通知。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七、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成功后,卖方税费由竞买人先行垫付,然后凭票到执行法院申请在拍卖款中退还垫付的卖方税费,申请退还的期限为15个工作日,自执行法院向买受人送达确定标的物权属的执行裁定书之日的次日起算。因拍卖价款将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故买受人不按上述期限申请退还卖方税费的,执行法院不再处理,买受人需自行向被执行人索要垫付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对该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的七日前与执行法院联系。若对该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也务必于竞价程序开始的七日前持相关证据的原件到执行法院(重庆市万州区五桥百安大道506号)申请确认优先购买权(确认效力即于第一、二次及变卖程序),逾期则不再确认当次拍卖的优先购买权。未经执行法院确认优先购买权的,不得在拍卖中主张优先购买权,也不得以优先购买权未行使而主张拍卖无效。请相关权利人务必及时主张权利。

十二、竞拍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桥支行;账号:2011100000000885)。

十三、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四、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竞买无效,法院也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事宜参照悔拍的相关规定处理。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六、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按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提示竞拍(详情可咨询网络服务提供者或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公司:重庆光大佳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33-6773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执行法官电话:023-58552923委托法院
监督电话:023-58552956
联系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大道506号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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