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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金沙县沙土镇平江大道民心广场 民心花园2-3幢11层6号房屋

起拍价:

¥24.6445万

将于2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金沙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何法官:手机:1800857912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4.11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4.6445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6.1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沙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沙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2月8日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认真阅读本公告中对房屋的瑕疵介绍,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会向买受人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2月1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沙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548914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北京建亚恒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建亚(黔贵阳)(评)字2019第050号《估价报告》。    
咨询电话:18008579125(何法官)     
联系地址: 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金沙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八日

竞拍公告

金沙县人民法院关于第二次   拍卖金沙县龙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的公告     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2月9日上午10时至2020年2月10日下午18时(延时的除外,公告期自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2月8日)在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57/02),户名:金沙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金沙县龙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贵州省金沙县沙土镇民心广场房屋一套(2-3号楼2-3-15-6号,房屋面积:116.19㎡)。标的物介绍:该房屋位于贵州省金沙县沙土镇民心广场民心花园2-3幢15层6号,屋面积:116.19㎡,用途为住宅,房屋为毛坯房,出行交通方便,生活便利。房屋现无产权证书。    起拍价:24.6445万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沙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沙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2月8日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认真阅读本公告中对房屋的瑕疵介绍,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会向买受人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买受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是否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手续由相关不动产管理部门确定。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2月1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沙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548914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北京建亚恒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建亚(黔贵阳)(评)字2019第050号《估价报告》。    
咨询电话:18008579125(何法官)    
联系地址: 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金沙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八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该房屋位于贵州省金沙县沙土镇民心广场民心花园2-3幢15层6号,屋面积:116.19㎡,用途为住宅,房屋为毛坯房,出行交通方便,生活便利。房屋现无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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