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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同州路北中央城4号楼2单元1302号

起拍价:

¥20.8471万

将于2月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大荔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刘法官:电话1:18191361211电话2:0913-325652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2.700788万

保证金:

¥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0.8471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4.5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起拍价:起拍价:208471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特别提醒: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登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0年1月15日9时起至2020年1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请自行看样,也可在淘宝网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自行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其他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受买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月31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无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

一、拍卖余款务必在2020年2月14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特别说明:1.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荔县支行,账号:2605042309200011983 )2.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支付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申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受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注意事项:
(1)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帐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000元人民币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标的情况等详细内容。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逾期交付的,会导致法院重新启动拍卖程序。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iai/sf-qa-jump   监督
监督电话: 0913-3256410本规则其它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刘法官:0913-325652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大荔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竞拍公告

陕 西 省 大 荔 县 人 民 法 院关于拍卖大荔县同州路北中央城4号楼2单元1302号房产的公 告大荔县人民法院将于 2020年2月3日10时至2020年2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大荔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该房产位于大荔县同州路北中央城4号楼2单元1302号,建筑面积为84.52平方米,总层数26层,所在层数13层。起拍价:起拍价:208471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特别提醒: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登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0年1月15日9时起至2020年1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请自行看样,也可在淘宝网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自行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其他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受买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月31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无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务必在2020年2月14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特别说明:1.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荔县支行,账号:2605042309200011983 )2.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支付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申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受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注意事项:
(1)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帐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000元人民币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标的情况等详细内容。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逾期交付的,会导致法院重新启动拍卖程序。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iai/sf-qa-jump   监督
监督电话: 0913-3256410本规则其它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刘法官:0913-325652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大荔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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