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城关镇金色兰庭小区23#301室
将于1月2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李法官:电话:0558-8024818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利辛县城关镇金色兰庭小区23#301室(不动证号:201309524,面积:136.73平方米)。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利辛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利辛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0年1月24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月2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关于利辛县城关镇金色兰庭小区23#301室房屋的公告(变卖) 关于关伟与方素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方素琴名下所有的位于利辛县城关镇金色兰庭小区23#301室房屋进行拍卖。该房产经两次拍卖,均以流拍结束。现启动变卖程序,经法院确定,已选定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利辛县城关镇金色兰庭小区23#301室(不动证号:201309524,面积:136.73平方米),协议价为1000000元。起拍价:利辛县城关镇金色兰庭小区23#301室为900000元,保证金:为90000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机构:淘宝网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节假日休息)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利人:方素琴,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本院联系。
十、变卖周期为60日,在变卖期间内,只要有竞买人出价,就会进入24时竞价区间,请各位买受人注意。
十一、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0558-8024818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利辛县城关镇金色兰庭小区23#301室(不动证号:201309524,面积:136.7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