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对象
1、估价范围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司法评估委托书》[(2019)湘1224司辅118号]、《房地产权登记信息》,确定本次估价对象为位于溆浦县卢峰镇团结街(兆隆花园10栋)的一套住宅,建筑面积为148.72m2,土地分摊面积为28.7m2,本次估价包括估价对象的房屋、土地、室内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价值。
2、估价对象区位状况
(1)、坐落:估价对象位于溆浦县卢峰镇团结街(兆隆花园10栋)。
(2)、估价对象周边配套设施状况估价对象所处区域有1路、5路公交车经过该区域,距离公交站较近,有直达汽车站的公交车,没有交通管制,附近有兆隆商业广场等商业广场,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网点,有怀化市济民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有卢峰镇中学等教育机构,区域内基础设施达到“五通一平” (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
(3)、估价对象周边环境估价对象所处区域距污染源远,无明显的大气污染、水文污染,无周期性洪水灾害,周边没有明显的噪声影响。
3、估价对象权益状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司法评估委托书》[(2019)湘1224司辅118号]、《房地产权登记信息》,估价对象不动产权证书为湘(2017)溆不动产权第0000010号,房屋所有权人为肖水连,共有人为周永明,房号为203,建筑面积为148.72m2,建筑结构为混合,位于第2层,总层次6层(登记为7层),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性质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分摊面积为28.7m2,终止日期为2074年9月27日。
4、估价对象实物状况:估价对象所处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混合,建筑年代为2006年,共6层(登记为7层),建筑物外墙为墙面砖,建筑物维护状况良好,其目前房屋成新率为八成。估价对象为一套住宅,建筑面积为148.72m2,户型为四室两厅,平面布置合理,室内装修档次为简装,装修内容为:地面为地面砖,墙面为墙面砖、仿瓷涂料,天棚为二级吊顶、集成吊顶,装有防盗门、铝合金窗,厨卫、水电设施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