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金塔县金塔镇环城东路133-4-6-1号房屋及地下室
将于1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0937-4570566:手机:15097238919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二、自2020年1月10日至1月19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两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不保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厉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月31日18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塔县人民法院 账户:2722110104001037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塔支行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网络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37-4570550
法院咨询电话:0937-457056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地址: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法院。
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法院关于第二次拍卖坐落于酒泉市金塔县金塔镇环城东路133-4-6-1号房屋及地下室的公告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月22日10时至2020年1月23日10时(延时除外),在金塔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金塔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坐落于酒泉市金塔县金塔镇环城东路133-4-6-1号房屋及地下室,房屋建筑面积86.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3.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经双方协商:评估价格为202089元,起拍价113169.84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1100元。
二、自2020年1月10日至1月19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两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不保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厉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月31日18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塔县人民法院 账户:2722110104001037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塔支行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网络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37-4570550
法院咨询电话:0937-457056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地址: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
一、拍卖标的物:坐落于酒泉市金塔县金塔镇环城东路133-4-6-1号房屋及地下室,房屋建筑面积86.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3.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经双方协商:评估价格为202089元,起拍价113169.84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1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