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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安镇长青南路1号长安万科中心5栋1609号的房地产

起拍价:

¥236.496万

将于1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惠来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黄法官:电话:0663-662804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36.496万

保证金:

¥3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36.496万

单价:

¥2.6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0.9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成交条件是: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金额支付拍卖保证金(具体金额以拍卖公告为准)。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如属法律事由本院不能交付的(已事先声明的除外),买受人不得要求赔偿,本院将通知买受人办理全额退款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惠来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惠来县支行,账号:44-144301040004276),并在付清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拍卖标的物符合办理变更登记条件的,买受人在取得本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五、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对相关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663-662804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黄法官 0663-662804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竞拍公告

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月20日10时至2020年1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663/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79.cBHH2z,户名:惠来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东莞市长安镇长青南路1号长安万科中心5栋1609号的房地产。本院负责清场移交。起拍价人民币2364960元,保证金人民币35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惠来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惠来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自行到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有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二十四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惠来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惠来县支行,账号:4414430104000427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余款缴入法院指定帐户后,于7个工作日内到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揭阳市创大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揭市价事评【2019】117号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书。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黄法官0663-6628043法院
监督电话:0663-6628049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惠来县惠城镇站南路    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二0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标的详情


(一)评估房产概况:
1、评估标的证载权属人詹少春所有的位于东莞市长安镇长青南路1号长安万科中心5栋1609号的房产。
2、该房产的产权证号为:粤(2018)东莞不动产权第0164809号,不动产单元号:441912004002GB00931F00050048,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用途:住宅,登记日期:2018年6月14日,使用期限(土地):2080年4月26日,权利性质:商品房,面积:90.96m²。 3、标的物整幢楼房配套电梯2部,步梯1条,整幢层高为18(-
3)层,标的物位于第16层;标的物外墙贴瓷砖,层高为3m,标的物外大门为不锈钢门制安。
4、由于无法入门进室内评估,建筑标的以完好档次房屋评估。

上一条:鄂忠立名下位于东莞市桥头镇桥新路26号石竹山水园听涛阁8号楼904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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