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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吴志军名下位于孙吴镇豪盛嘉苑小区4号楼010603室

起拍价:

¥9.03万

将于2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孙吴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祝巍:手机:1335993332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2.9万

保证金:

¥1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9.03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60.7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公告 孙吴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吴志军名下位于孙吴镇豪盛嘉苑小区4号楼010603室的公告(第一次)     孙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2月10日10时至2020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孙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56/08户名:孙吴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孙吴镇豪盛嘉苑小区4号楼010603室,建筑面积60.78平方米,产别为私有,房屋所有权人为吴志军。预告登记证号为:YG20141095。
2、起拍价:90300.00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孙吴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孙吴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2月6日起至2020年2月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0年2月7日8:30--10:00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各项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2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竞拍成功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孙吴县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孙吴县支行,账号:091304252926409508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bbs.taobao.com/0456/08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56-844162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56-844197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孙吴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 孙吴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吴志军名下位于孙吴镇豪盛嘉苑小区4号楼010603室的公告(第一次)     孙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2月10日10时至2020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孙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56/08户名:孙吴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孙吴镇豪盛嘉苑小区4号楼010603室,建筑面积60.78平方米,产别为私有,房屋所有权人为吴志军。预告登记证号为:YG20141095。
2、起拍价:90300.00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孙吴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孙吴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2月6日起至2020年2月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0年2月7日8:30--10:00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各项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2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竞拍成功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孙吴县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孙吴县支行,账号:091304252926409508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bbs.taobao.com/0456/08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56-844162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56-844197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孙吴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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