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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金沙县五龙街道古楼社区的两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起拍价:

¥2667.6342万

将于2月2日10:00开拍

竞价期432小时

处置单位:

金沙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易法官:手机:1800857279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667.6342万

保证金:

¥50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667.6342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4117.2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一、金沙经济开发区2012年6月被省经信委确定为"511"民营经济示范园区;8月6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序号地号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1001165GB00029、001165GB000284011.482667.634220010000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12月25日起至2020年1月24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2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的说明: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2月14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沙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548932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5#q1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拍公告

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贵州省金沙县五龙街道古楼社区的两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公告       金沙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2月2日10时至2020年2月3日18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贵州省金沙县五龙街道古楼社区的两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具体情况见下表:序号标的物坐落地号土地证号面积(平方米)1贵州省金沙县五龙街道古楼社区001165GB00029、001165GB00028金国用(2016)第00084号、金国用(2016)第00085号130916.15(一)标的物对象的区位状况位置l 坐落:标的物位于贵州省金沙县五龙街道鼓楼社区;l 方位:位于金沙县长江道旁,长江大道中段,金沙县金三角金属线材公司对面。1.交通l 道路状况:估价对象位于金沙县长江道旁,长江大道中段。东临泮水立交收费站约5公里,西距金沙县城约5公里,长江大道从门前经过,道路状况较好;l 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估价对象距泮水立交收费站约5公里,西距金沙县城约5公里,出行交通状况较好;l 交通管制状况:无交通管制,长江大道部分路段限速40公里;l 停车方便程度:一般。2.外部配套设施l 基础设施:金国用(2016)第00084号宗地基础设施条件达五通一平,金国用(2016)第00085号宗地基础设施条件达三通一平。      3. 周围环境l 宗地自然和人文环境状况:估价对象位于金沙县五龙街道鼓楼社区,宗地后方为村民住宅,东侧为规划路,西侧为五龙街道鼓楼社区集体用地,前部为长江大道,地势平坦开阔。   (二)标的物的实物状况
1、土地基本状况
(1)金国用(2016)第00084号土地,权利人:贵州本草园中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壹陆万福中药材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前称)。坐落:金沙县五龙街道鼓楼社区地号:001165GB00029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63年1月28日使用权面积:66668.03㎡
(2)金国用(2016)第00085号土地,权利人:贵州本草园中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壹陆万福中药材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前称)。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3)终止日期:2063年1月28 坐落:金沙县五龙街道鼓楼社区地号:001165GB00028使用权面积:64248.12㎡ 2、土地实物情况根据现场勘查,标的物位于金沙县五龙街道鼓楼社区长江大道旁。金国用(2016)第00084号土地和金国用(2016)第00085号土地是同一地块分割出来的,金国用(2016)第00084号土地位于宗地前部,紧临长江大道,金国用(2016)第00085号土地位于宗地后部,往后属于农田及村民居住区。宗地面向长江大道左侧属于规划市镇道路,右侧属于鼓楼村集体土地。在金国用(2016)第00084号土地内修建有两栋钢结构厂房,厂房之间有一块硬化地面,厂房前部空地进行过地面硬化前的基础施工,靠规划路一侧修建有一栋未完工的4层框架结构综合大楼及一栋未完工的一层砖混综合用房。由于委托方及双方当事人均不能提供房屋的相关建筑资料,在取得委托方及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的情况下,经现场测量,框架结构综合大楼建筑面积为4012.87㎡,完工程度为60%左右,砖混综合用房建筑面积为104.4㎡,完工程度为50%左右,硬化地面面积为1653.12㎡。两栋钢结构厂房及其覆盖的硬化地面不在评估范围。金国用(2016)第00084号土地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金国用(2016)第00085号土地开发程度达到三通一平。
(三)毕节市房地产房地产市场状况    标的物坐落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五龙街道鼓楼社区。    金沙县,贵州省毕节市辖县。位于贵州省西北部,毕节市东部,东邻遵义,南毗贵阳,西靠毕节,北接成渝,地处黔中经济区、成渝经济圈、泛珠三角经济圈,杭瑞高速公路、赤望高速公路、规划中的攀黔快速铁路横跨县境,金沙是贵州省经济强县、中国西部百强县、中国最具投资潜力特色示范县之一。金沙县位于贵州省西北部,毕节市东部。东以偏岩河抵遵义县,西、西南界渭河枕大方县,西北濒马洛河联七星关区,东南达乌江与修文县、息烽县,隔野纪河与黔西三县接壤,北临赤水河与仁怀及四川省古蔺县交界。地处乌蒙山与娄山山脉的交汇处,夹在乌江与赤水河之间。地跨东经105°47′~106°44′,北纬27°07′~27°46′。地形狭长,东西间距100余公里,南北极宽23.5公里,最窄处不足20公里。全县总面积2524平方公里,占贵州省总面积的1.43%,毕节市总面积的9.4%。金沙,原名打鼓新场,1941年置县,以境内"金宝屯""沙溪坝"首字为名,取义于古人"披沙拣金"之语,喻细心挑选、去粗取精之意。全县总面积2528平方公里,辖25个乡(镇、街道)241个村(社区),有汉、苗、彝等15个民族。金沙县森林覆盖率49.3%,有冷水河自然保护区、三丈水森林公园、钱壮飞烈士陵园、红军南渡乌江旧址等旅游景点和敖氏罗氏墓群石刻、清池江西会馆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金沙酒文化源远流长,"金沙回沙酒"连续蝉联"贵州十大名酒"称号,为中国驰名商标。金沙茶文化历史悠久,清池茶在汉代被列为宫廷贡品,"清水塘"牌清池翠片荣获"贵州十大名茶"称号,金沙被命名为"中国贡茶之乡"。根据地貌的不同,金沙县内属低山地貌海拔600-900米的区域为992 52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39.32%;属低中山地貌的(即海拔1000--1400米)的区域为1295.15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51.34%;属中中山地貌(即海拔1400--1900米)的区域为236.67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9.34%。由于受地势及冷暖气流的影响,金沙县各地的温度差异较大,东南部乌江河谷和赤水河及其支流水边河谷,年平均温度高达17-18℃。其余地区,年平均为15-16℃,最低为13℃,为安洛片区和高坪乡一带。每年进入雨季通常为4-5月,降水量和降水强度都明显改变。入秋,由于地形作用,冷空气常滞留境内上空,经常阴雨连绵,可长达月余。金沙县气候的主要特点为:温和、四季分明、无霜期长,昼夜温差大,雨量充沛,干湿季明显,日照较少。春季回暖(10℃的初日)较早,以城关为例,回暖平均在3月25日前后,80%的保证率为4月1日,但年际变化较大,最早在3月8日,最晚在4月12日,相差达1月零5天。春季少雨,常有春旱发生,夏季雨水分布不均,常有伏旱发生;秋季多绵雨天气。金沙经济开发区位于金沙县鼓场街道、西洛街道、岩孔镇街道、五龙街道,规划面积32.4平方公里,主体框架为"一区多园"。一区即整体形成集工业、科研、商贸、文化、物流于一体的经济增长核心区;多园为电子信息产业园、装备制造园、循环建材园、食品加工园、白酒产业园、水暖管材园等产业集群。金沙经济开发区2012年6月被省经信委确定为"511"民营经济示范园区;8月6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序号地号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1001165GB00029、001165GB000284011.482667.634250010000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12月25日起至2020年2月1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2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的说明: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2月1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沙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548932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5#q1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57-72211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易法官:1800857279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位于金沙县五龙街道鼓楼社区长江大道旁。金国用(201
6)第00084号土地和金国用(2016)第00085号土地是同一地块分割出来的,金国用(2016)第00084号土地位于宗地前部,紧临长江大道,金国用(2016)第00085号土地位于宗地后部,往后属于农田及村民居住区。宗地面向长江大道左侧属于规划市镇道路,右侧属于鼓楼村集体土地。在金国用(2016)第00084号土地内修建有两栋钢结构厂房,厂房之间有一块硬化地面,厂房前部空地进行过地面硬化前的基础施工,靠规划路一侧修建有一栋未完工的4层框架结构综合大楼及一栋未完工的一层砖混综合用房。由于委托方及双方当事人均不能提供房屋的相关建筑资料,在取得委托方及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的情况下,经现场测量,框架结构综合大楼建筑面积为4012.87㎡,完工程度为60%左右,砖混综合用房建筑面积为104.4㎡,完工程度为50%左右,硬化地面面积为1653.12㎡。两栋钢结构厂房及其覆盖的硬化地面不在评估范围。金国用(2016)第00084号土地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金国用(2016)第00085号土地开发程度达到三通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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