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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宁边西路10区6丘22栋3402室(水电巷宁水花园21号楼3单元402室)

起拍价:

¥27.936万

将于12月29日11: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曹女士:电话1:13619966776电话2:0994-272723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4.92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7.936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74.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昌吉市人民法院对位于昌吉市宁边西路10区6丘22栋3402室(水电巷宁水花园21号楼3单元402室)住宅一套,将于2019年12月29日11:00时至2019年12月30日11:0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已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者;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优先购买权人说明:无。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辅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拍辅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竞买人如果竞得标的,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转为拍卖款的一部分。如果没有竞得标的,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七十二小时内按原路返还(不计息),拍卖会中途不返还保证金。(票据“原路”退回不计息,交割时间执行银行操作规则)。

十二、价款结算说明: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在10日内交清全部价款。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四 、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9日

竞拍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12月29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至2019年12月30日上午11:00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案号(201
9)新2301执恢433号,位于昌吉市宁边西路10区6丘22栋3402室(水电巷宁水花园21号楼3单元402室)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4.5平方米,房产证号:昌市房字第00171999号,房屋建筑年代:2002年,该住宅为多层四楼(共5层)两室一厅,房屋简装,昌吉市一小、昌吉市二中学区。详情联系拍辅机构。

二、评估价:349200元

三、拍卖保留价:279360元

四、竞买保证金:5万元  增价幅度1000元。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之日起至开拍之日止(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详情咨询拍辅机构)。价款未付清前不允许买受人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2月28日前与新疆宏科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三、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四、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拍辅机构。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昌吉市法院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昌吉市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开发区支行  账号:107606934263  行号:10488500105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自2016年10月12日起,支付宝余额提现收取手续费, 如果您需要通过余额缴纳拍卖保证金,拍卖结束出局后,保证金会原路退回至余额当中,会受余额提现收费影响。如果该部分余额是通过银行卡充值的,您可以通过支付宝提供原路充值退回功能,免费将余额提现至充值时使用的银行卡。详情请查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feiyin。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拍卖成交定金,待拍卖剩余款项全部付清后,定金自动转化为拍卖款项;余款及拍卖佣金应于拍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款项,拍卖视为不成交,我公司将按《拍卖法》有关规定对买受人成交前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该款成交后自动转为定金)不予返还。拍卖人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有权将拍卖标的再次拍卖。拍卖标的再次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的价格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部分及费用由原买受人负责补足。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辅机构:新疆宏科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94-2727237  13619966776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9日

标的详情

位于昌吉市宁边西路10区6丘22栋3402室(水电巷宁水花园21号楼3单元402室)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4.5平方米,房产证号:昌市房字第00171999号,房屋建筑年代:2002年,该住宅为多层四楼(共5层)两室一厅,房屋简装,昌吉市一小、昌吉市二中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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