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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市文苑华庭小区10号楼2单元203室

起拍价:

¥29万

将于1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嫩江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田波:电话1:15046871855电话2:0456-754801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9万

保证金:

¥2.9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9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67.0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月14日9时起至2010年1月15日9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56/07?spm=0.0.0.0.h0W5vo,户名:黑河市嫩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第一次拍卖活动,现就相关的网络司法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本次拍卖标的物:嫩江市文苑华庭小区10号楼2单元203室,面积67.02平方米。对上述房产整体拍卖,竞买保证金定为29000元,竞价增价幅度定为2000元(或是其整数倍)。

四、拍卖标的物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五、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缴纳保证金,未缴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月9日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竞买资格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内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执行款专户,拍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日内交纳。

八、特别提示: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见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本标的物的任何担保。3.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到现场认真查看拍卖标的物,并到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充分了解和调查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和相关权利义务。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以其独立判断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并按照标的物的权利现状取得标的物。4. 拍卖成交后,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以及房屋过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和一切风险,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及房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拍卖标的物所欠的税费、及欠缴的水、电、热费、物业管理费等该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热费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6.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定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竞价规则: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十、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的情形的,本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执行。暂缓拍卖期限届满或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的,需要继续拍卖的,在五日内恢复拍卖。

十一、拍卖标的物面积最终以相关管理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缴入本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工行嫩江县支行,户名:嫩江县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账户,账号:0913036629264123020)。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456-7548003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456-7548010嫩江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2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月14日9时起至2020年1月15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56/07?spm=0.0.0.0.h0W5vo,户名:黑河市嫩江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嫩江市文苑华庭小区10号楼2单元203室,面积67.02平方米。   对上述财产整体拍卖,竞买保证金定为29000元,竞价增价幅度定为2000元(或是其整数倍)。

二、拍卖标的物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拍卖标的物中部分标的物卖得的价款足以清偿本案债务和被执行人应当负担的费用的,对剩余的房产停止拍卖。

四、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详细阅读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到拍卖标的物现场,认真查看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并到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充分了解和调查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和相关权利义务。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五、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拍卖成交后,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以及房屋过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和一切风险,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及房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拍卖标的物所欠的税费、及欠缴的水、电、热费、物业管理费等该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热费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七、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日内由买受人交入本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工行嫩江县支行,户名:嫩江县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账户,账号:0913036629264123020)。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等相关材料。监督电话 0456-7548003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456-7548010田法官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墨尔根大街462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  嫩江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标的详情

嫩江市文苑华庭小区10号楼2单元203室,面积67.0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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