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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张文所有位于武定县插甸乡插甸街(原乡政府)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起拍价:

¥90万

将于1月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武定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刘法官:手机:1591291507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11.7万

保证金:

¥9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90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竞买须知     云南省武定县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12月2日10时至2020年1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武定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云南省武定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竞买开始前向云南省武定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参加竞买),应于2019年12月10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0年1月5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武定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武定县人民法院执行款收入支出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定支行账号:53050110245200000176),并在2020年1月5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云南省武定县人民法院(武定县狮山镇罗婺路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者逾期未支付价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将被用于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8-883757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878-8837574联系人:刘法官  15912915071 云南省武定县人民法院2019年12月2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

一、拍卖标的:本宗房地产为被执行人张文所有位于武定县插甸乡插甸街(原乡政府)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武国用(2013)第1005361号,地号为C-0401-97-1】。土地面积911.89 平方米,登记日期:2013年4月8日,终止日期:2073年3月1日。评估价:1117000元,起拍价:900000元,保证金:9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土地使用性质:国有出让,住宅用地。瑕疵提示:评估价值中未包含地上建构筑物价值。

二、统一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12月23日起至2019年12月24日止,有意者请联系武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统一安排。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武定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武定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设定抵押权,有司法查封。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2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人民法院确认。若委托他人竞拍的,需在开拍前一天将委托竞拍手续交到武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登记备案,否则成交确认时不得变更或追加其他委托人。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11、竞买人应于拍卖开始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2020年1月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武定县人民法院执行款收入支出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定支行账号:53050110245200000176)。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1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建议开拍前提前一天报名,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武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0878-8837574联系人:刘法官  15912915071 武定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2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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