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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李明国名下桃都国际城B7幢4号房产一处

起拍价:

¥253.44万

将于12月1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肥城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肥城市人民法院刘海军:电话1:18660852768电话2:0538-356708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52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253.44万

单价:

¥0.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331.3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肥城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19日10时至2020年2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肥城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肥城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8/06),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被执行人李明国、刘华所有的位于肥城市龙山路以南丰园大街以西,桃都国际城B7幢4号房产(面积:331.32平方米;合同编号:1205080012;现证号:0001246)一处以2534400元作为保留价,保证金2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19年12月10日前持合法有效的证明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果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2月18日10时止接受咨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标的物只作现状处置,本院不负责办理权属登记等事宜)。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2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肥城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账号:10046090791001666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8-356708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66085276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 肥城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19日10时至2020年2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肥城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肥城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8/06),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被执行人李明国、刘华所有的位于肥城市龙山路以南丰园大街以西,桃都国际城B7幢4号房产(面积:331.32平方米;合同编号:1205080012;现证号:0001246)一处以2534400元作为保留价,保证金2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19年12月10日前持合法有效的证明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果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2月18日10时止接受咨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标的物只作现状处置,本院不负责办理权属登记等事宜)。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2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肥城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账号:10046090791001666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8-356708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66085276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标的详情

变卖标的:被执行人李明国、刘华所有的位于肥城市龙山路以南丰园大街以西,桃都国际城B7幢4号房产(面积:331.32平方米;合同编号:1205080012;现证号:0001246)一处以2534400元作为保留价,保证金2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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