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龙川镇瑞特国际一期龙湖华庭二阶段15幢1单元1层104号房产
将于12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周尧宗:电话1:13987826891电话2:0878-7222179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南华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8日10时至2019年12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南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房产证号为云(201
7)南华县不动产权第0000527号建筑面积为104.1平方米位于南华县龙川镇瑞特国际一期龙湖华庭二阶段15幢1单元1层104号的房屋。
2、起拍价:人民币249190.00元(大写:贰拾肆万玖仟壹佰玖拾元整),保留价:人民币249190.00元(大写:贰拾肆万玖仟壹佰玖拾元整),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增价幅度: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11月22日16时起至2019年12月7日18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不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2月13日18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华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支行,账号:530501100857000001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8-7222851(曹法官) 0878-7222179(周警官)
举报监督电话:0878-7214021
联系地址: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南华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县支行与汪福贤、李海仙(2019)云2324执350号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汪福贤、李海仙共有的房产证号为云(2017)南华县不动产权第0000527号建筑面积为104.1平方米位于南华县龙川镇瑞特国际一期龙湖华庭二阶段15幢1单元1层104号的房屋进行评估。经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县支行与被执行人汪福贤、李海仙双方共同选定,委托淘宝网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房产证号为云(2017)南华县不动产权第0000527号建筑面积为104.1平方米位于南华县龙川镇瑞特国际一期龙湖华庭二阶段15幢1单元1层104号的房屋。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汪福贤、李海仙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联系人:曹法官 周警官
联系电话:0878-7222851 0878-7222179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特此公告
。 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院印)
汪福贤、李海仙共有的房产证号为云(201
7)南华县不动产权第0000527号建筑面积为104.1平方米位于南华县龙川镇瑞特国际一期龙湖华庭二阶段15幢1单元1层104号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