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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州区惠民路3号世纪明珠嘉园B区1号楼491号房屋一套及房屋内家具、电器

起拍价:

¥63万

将于11月2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金塔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田志贤:电话1:15097238919电话2:0937-4570566电话3:0937-457051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0万

保证金:

¥3.7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63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0.5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坐落于酒泉市肃州区惠民路3号世纪明珠嘉园B区1号楼491号房屋一套及房屋内家具、电器的公告 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25日10时至2019年11月26日10时(延时除外),在金塔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金塔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坐落于酒泉市肃州区惠民路3号世纪明珠嘉园B区1号楼491号房屋一套及房屋内家具、电器(详见查封清单),建筑面积110.52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86.06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24.4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经双方协商:协议价格为900000元,起拍价630000元,保证金378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二、自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20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两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不保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1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厉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2月3日18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塔县人民法院    账户:2722110104001037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塔支行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网络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37-4570550
法院咨询电话:0937-457056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地址: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竞拍公告

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坐落于酒泉市肃州区惠民路3号世纪明珠嘉园B区1号楼491号房屋一套及房屋内家具、电器的公告 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25日10时至2019年11月26日10时(延时除外),在金塔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金塔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坐落于酒泉市肃州区惠民路3号世纪明珠嘉园B区1号楼491号房屋一套及房屋内家具、电器(详见查封清单),建筑面积110.52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86.06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24.4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经双方协商:协议价格为900000元,起拍价630000元,保证金378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二、自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20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两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不保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1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厉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2月3日18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塔县人民法院    账户:2722110104001037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塔支行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网络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37-4570550
法院咨询电话:0937-457056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地址: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物:坐落于酒泉市肃州区惠民路3号世纪明珠嘉园B区1号楼491号房屋一套及房屋内家具、电器(详见查封清单),建筑面积110.52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86.06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24.4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经双方协商:协议价格为900000元,起拍价630000元,保证金378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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