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新添园小区2-3-501的房产
将于12月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袁法官:电话1:18191361221电话2:0913-3256522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竞买须知大荔县人民法院将于 2019年12月1日10时至2019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大荔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大荔县支行,账号:2605042309200011983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知各位竞买人: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一、拍卖标的:赵彦所有的位于大荔县城关街道办商贸大道东侧新添园2号楼3单元501室的房产。该房产于2010年建成,建筑面积为138.73平方米,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5层,室内为简装.评估价452900元。起拍价:起拍价:36232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特别提醒: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登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及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9年10月30日9时起至2019年11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自行看样,也可在淘宝网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自行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2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大荔县支行,账号:26050423092000119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注意事项:
(1)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帐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000元人民币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标的情况等详细内容。
(2)拍卖成交后,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逾期交付的,会导致法院重新启动拍卖程序。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袁法官:0913-3256522
监督电话:大荔法院纪检监察室贾主任0913-3256410
联系地址:大荔县城关东库道3号。淘宝拍卖会热线:4008222870 大荔县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陕 西 省 大 荔 县 人 民 法 院拍 卖 公 告大荔县人民法院将于 2019年12月1日10时至2019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大荔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赵彦所有的位于大荔县城关街道办商贸大道东侧新添园2号楼3单元501室的房产。该房产于2010年建成,建筑面积为138.73平方米,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5层,室内为简装.评估价452900元。起拍价:起拍价:36232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特别提醒: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登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及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9年10月30日9时起至2019年11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自行看样,也可在淘宝网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自行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2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大荔县支行,账号:26050423092000119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注意事项:
(1)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帐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000元人民币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标的情况等详细内容。
(2)拍卖成交后,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逾期交付的,会导致法院重新启动拍卖程序。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袁法官:0913-3256522 18191361221
监督电话:大荔法院纪检监察室贾主任0913-3256410
联系地址:大荔县城关东库道3号。淘宝拍卖会热线:4008222870 大荔县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