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普洱拍卖房 > 景谷拍卖房 >(破)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

(破)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

起拍价:

¥1860.337888万

将于11月6日2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周律师:手机:1370067076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860.337888万

保证金:

¥372.06757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860.337888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正兴镇高桥水泥厂和丫口塘的9宗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地上建筑物、构筑物。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资格:
(一)消极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积极条件1、竞买人必须是以水泥熟料生产为主营业务的企业;2、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景谷当地投资兴建水泥熟料生产项目;3、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在2018年全国水泥熟料产能排名在前十位;4、符合普洱市整体水泥熟料发展规划,拥有熟料产能指标。

六、本次竞拍无优先购买权人。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保证金金额3,720,675.78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720,675.78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转让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转让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9年11月9日2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谷支行,账号:53050168614500000312)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支付,并备注“泰毓土地使用权等拍卖余款”,详细请咨询管理人或法院。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债务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四、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转让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转让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转让费用,上述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管理人
咨询电话:13700670763(周律师)、15923306496(苏律师)法院
监督电话:0879-3027364(吴法官)                                                                                                             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竞拍公告

关于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及地上不动产的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法释〔2016〕18号)等相关规定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得《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景谷泰毓建材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19年10月22日20 时至2019年11月6日2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名: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依据: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景谷县法院”)于2019年4月15日作出(2019)云082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毓”)破产清算一案,为保证破产程序顺利进行,于同日指定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的破产管理人。2019年6月4日,景谷县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方案表明:“在破产宣告前,管理人将按照本财产变价方案确定的原则,开展债务人财产的变价准备工作。”现管理人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及地上不动产在司法拍卖网站上进行拍卖。

二、拍卖标的物详情
1、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高桥社水泥厂和丫口塘的9项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景国用(2004)第86、87、88、89、90、94、96、98、99号土地使用权,其中第99号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另8宗为出让土地使用权);
2、地上建筑物共14处,均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3、地上构筑物3项:大桥1座、化粪池2个、挡土墙一面。以上标的物具体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拍卖物品评估价:18,603,378.88元;起拍价:18,603,378.88元;保证金:3,720,675.78元;增价幅度:20万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10月23日8时起至2019年10月30日18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定于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5日期间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0月31日之前(不含31日)以书面形式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十一 、拍卖竞价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并一次性交纳保证金,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竞得者悔拍或逾期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竞得者不得参加竞买。此次拍卖也可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进行报名,详情请电话咨询。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11月9日20时前缴纳,通过银行付款的方式支付,详请请电话咨询: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并备注“泰毓土地使用权等拍卖余款”(户名: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谷县支行,账号:53050168614500000312 )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
咨询电话:13700670763(周律师)、15923306496(苏律师)法院
监督电话:0879-3027364(吴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标的详情



一、土地及构筑物情况表:  工业类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筑物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高桥社水泥厂、丫塘口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无土地使用权证景国用(2004)第86、87、88、89、90、94、96、98、99号(其中第99号为划拨用地,须先缴纳土地出让金)标的所有人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19年4月15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办公地上构筑物有土地性质8宗为国有出让土地、1宗为划拨用地土地用途8宗出让用地为综合用地,1宗划拨用地为生产用地租赁情况无是否已腾空否经营情况无设备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普洱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抵押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支行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法院决定书》;
3、《拍卖成交裁定书》(成交后) 土地总面积总计50910.71平方米(包括划拨土地12800平方米,出让土地38110.71平方米)086号土地:38.7平方米087号土地:28.86平方米088号土地:62.4平方米089号土地:9609.35平方米090号土地:1156.72平方米094号土地:260.01平方米096号土地:100平方米098号土地:26854.67平方米099号土地:12800平方米构筑物大桥1座、化粪池2个,大桥下毛石挡墙1面标的物估值土地使用权及构筑物评估值土地使用权及构筑物总评估值:12,119,476.88元。其中,包含:
(1)土地使用权:11,838,041.88元(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3,148,800元;出让土地使用权:8,689,241.88元)(2)构筑物:281,435元费用总价以实际发生为准税费情况(以实际交易应缴纳为主)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包括但不限实交易中生应缴纳的其他税、费

二、建筑物情况表:

上一条:镇康县勐捧镇大草坝镇康创森林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房地产

下一条:昆明高新区沙沟尾老村怡合景苑10幢27层2702室房屋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