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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东明村山脚二区九巷11号坐北向南房地产

起拍价:

¥227.92万

将于10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林立成:手机:1382960932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407万

保证金:

¥22.79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227.92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53.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28日10时至2019年1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4,户名: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东明村山脚二区九巷11号坐北向南的房地产(粤房地证字第C6955371号,面积1253.20㎡)的房地产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279200 元以上)支付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办证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办证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变卖余款,变卖余款应于拍卖成交后十日内通过银行转帐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汕头衡山支行,账号:441057010400024680000001154),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8)粤0507执1421号案件东明村山脚二区九巷11号房产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手机号码13829609328上,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产权证原件若未取得,则由买受人自行登报作废,费用自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31号。本院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0754-88874213。 
网址:http://www.stcourts.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变卖公告

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东明村         山脚二区九巷11号坐北向南的房地产        变卖公告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28日10时至2019年1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4,户名: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被执行人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东明村山脚二区九巷11号坐北向南的房地产(粤房地证字第C6955371号,面积1253.20㎡)的房地产。变卖价:2279200元,保证金:227920元,增价幅度:11396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看样时间:2019年10月25日10时00分,请自行前往待变卖房产处看样。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电话及拍卖标的名称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13829609328,看样报名截至看样前一天。咨询电话:13829609328(汕头市创利拍卖有限公司,林立成)。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者在60天内的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有意竞买者可以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为止)。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交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的全款金额,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不承担变卖财产瑕疵保证。

六、特别说明:
1、上述房地产按现状变卖,现为被执行人一家人使用。房产为一幢7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来源系规划使用,土地使用权性质系集体,土地用途为住宅。如买受人不是房地产所在村居经济联合社成员,可能存在买后无法过户的风险,请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产权转移、过户产生的风险。本次拍卖标的物的面积以主管部门核定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变化产生的风险。
2、上述房地产变卖成交后,因房地产使用权办证、过户所需一切税、费、金(包括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等均由买受人或承受人承担。
3、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对上述房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0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变卖的,应于2019年10月1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变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房地产享有优先购买权;与本房地产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均可参加变卖,不参加变卖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的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交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交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额;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交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全部交清(户名: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汕头衡山支行,账号:441057010400024680000001154),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8)粤0507执1421 号案件东明村山脚二区九巷11号房产变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号码13829609328手机上(短信本院不作回复),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变卖,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直接从其预交的变卖预交款中扣除,不足的,责令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广东昊华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昊华房评报字(2019)第32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0754-88874213,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31号。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标的详情

位于潮阳区谷饶镇东明村山脚二区九巷11号坐北向南,系一幢7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建于2007年。其外墙面正面贴条形砖,其他面贴马赛克,配铝合金窗,外型美观。建筑平面呈规则长方形,建筑面积为1253.20平方米。据现场查勘,底层为会客厅及电梯厅,地面铺设水磨石,天棚大部分刷白小部分为扣板吊顶,内墙面刷白色乳胶漆;二层作为住宅使用,地面铺设抛光砖,天棚为木饰板造型吊顶,内墙面刷白色乳胶漆及贴瓷砖;三至七层地面水磨石,天棚及内墙面刷白色乳胶漆,暂闲置。估价对象配套电梯一部(暂时无法使用),整个单元水电配套齐全,通风及采光条件良好。房地产权属状况如下:估价对象房屋所有权来源系2007年新建,房屋用途系住宅,土地使用权来源系规划使用,土地使用权性质系集体,土地用途为住宅。

上一条:位于肇庆市黄岗镇双东南四巷五十二号第二层房屋

下一条:址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大坑寨前区七巷3号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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