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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金博胜境二期二标段房号81号

起拍价:

¥836万

将于11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曹师:手机:1588721099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36.26845万

保证金:

¥8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836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917.2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泸西县金博胜境二期二标段房号81号的竞买须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14日10时至2019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址: https://sf. tabao.com/8301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竟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泸西县金博胜境二期二标段81号房(建筑面积:1917.26平方米;评估价:8362684.50元;起拍价:8360000元;保证金:800000元;加价幅度:40000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19年11月14日前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9年11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11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竟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00000.00元,系统会自动涂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竟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 ,竟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涂,保证金练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 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竟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班。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9年11月29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蒙自明珠路支行,账号: 5300 1666 3510 5100 7156),并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与天马路交叉口)领取《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并于领取成交确认书十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竟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房管职能部门未备案登记,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拍卖法院依法向相关房管职能部门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并由买受人亲至房管职能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续办理产权证事宜请至相关房管职能部门咨询,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竟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竟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竟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 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竟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云南凯迪佳拍卖有限公司15887210997举报监督电话: 0873-3053690法院咨询电话: 0873-3053713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与天马路交叉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0月14日

竞拍公告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泸西县金博胜境二期二标段房号81号的拍卖公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14日10时至2019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 //sf.tabao.com/0873/01)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泸西县金博胜境二期二标段81号房(建筑面积:1917.26平方米;评估价:8362684.50元;起拍价:8360000元;保证金:800000元;加价幅度:40000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备竟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19年11月14日前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竟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云南凯迪佳拍卖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15887210997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没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该标的物尚未办理备案登记,竞买成交后法院仅能裁定办理备案登记,办理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职权部门咨询。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11月29日前缴纳。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蒙自明珠路支行,账号: 5300 1666 3510 5100 715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竟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竟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e-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 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云南凯迪佳拍卖有限公司15887210997
举报监督电话:0873-3053690法院咨询电话:0873-3053713
联系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凤凰路与天马路交叉口。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4日

标的详情

泸西县金博胜境二期二标段房号81号,建筑面积:1917.6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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