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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被执行人戴启顺、胡志桃所有的位于麻城市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以南的房产

起拍价:

¥215.1375万

将于10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麻城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金永乐:手机:1399591268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83.0756万

保证金:

¥21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15.1375万

单价:

¥1.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0.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戴启顺、胡志桃所有的位于麻城市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以南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南湖字第1300043508号,土地使用权证:麻土国用(2012)第040771052—1号)。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麻城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麻城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9年10月25日下午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书面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10月25日下午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1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日后七个工作日内缴纳购房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19年11月3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麻城市人民法院(地址:麻城市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麻城市人民法院款物返还中心,账号:82010000002114037,开户银行: 麻城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户行行号:402533114826)。(建议直接到法院办理汇款手续)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13-299117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3995912688(金永乐)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联系地址:湖北省麻城市金桥大道2号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如因政策调整等合理原因不能办理房屋权证过户事宜以及因不能顺利交付房屋致使拍卖实际未成,本院将依法退付购房款本金与买受人,其他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请竞买人充分考虑本次拍卖的各种风险。                                                                                       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竞拍公告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戴启顺、胡志桃所有的位于麻城市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以南的房产的第二次拍卖公告 (2019)鄂1181执20号之二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26日上午10时始至27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戴启顺、胡志桃所有的位于麻城市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以南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南湖字第1300043508号,土地使用权证:麻土国用(2012)第040771052—1号)。 

二、拍卖保留价。本次拍卖的标的物评估价为2830756元,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起拍价)为2689218元。本院确定本次拍卖的保留价(起拍价)为2151375元(约为一拍保留价的80%),竞买保证金为21万元(约为起拍价的10%),增价幅度均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0月25日下午17点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五、本次拍卖已经通知各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到通知的,公示期满5日视为已通知。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案件当事人、房屋建筑方、抵押权人依法主张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并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10月25日下午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协助执行法律文书。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八、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者。
3、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设置抵押,有人居住。
4、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咨询、看样时间:自2019年10月10日上午10时至2019年10月25日下午17点止(节假日及下班时间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未知瑕疵。
6、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如竞买人不便使用支付宝而使用其他方式交付押金的,可向本院咨询或联系。

十、拍卖成交余款应当在拍卖成交后一周内,即2019年11月3日前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逾期未支付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付款方式:
1、银行付款方式。开户银行:麻城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行号:402533114826,户名:麻城市人民法院款物返还中心,账号:8201000000211403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13-299117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7762016001、13995912688(金永乐)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联系地址:湖北省麻城市金桥大道新法院                                                                                             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戴启顺、胡志桃所有的位于麻城市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以南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南湖字第1300043508号,土地使用权证:麻土国用(2012)第040771052—1号)。 (1)土地权属状况:土地使用权人:戴启顺、胡志桃坐落:麻城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以南土地证号地号:麻土国用(2012) 第040771052-1号地类(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终止日期:2022. 11. 4独用面积140. 40 ㎡发证机关:麻城市国土资源局 (2)房屋权属状况: 产权人:戴启顺、胡志桃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房屋坐落:麻城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以南证号:麻城市房权证南湖字第1300043508号建筑面积:778.75 ㎡层次:5(1-
5)结构:框架发证机关:麻城市房地产管理局(3)他项权利及其他限制状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办助执行通知书》及《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已被查封,存在抵押权。
3、估价对象实物状况(1)土地实物状况估价对象处于麻城市金桥大道,东邻私房,南邻私房,西邻私房,北邻金桥大道,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0. 4 m,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整戴启顺、胡志桃共同共有位手麻城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以南的栋778. 75 m综合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块地呈矩形,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宗地内无坡度,与周围邻地基本无高差,地质条件良好,实际开发程度为红线内外“六通”(通路、通电、通水、排水、通讯、通气)及红线内“场地平整”。(2)建筑物实物状况估价对象位于金桥大道以南(麻城市人民法院对面)的~栋5层框架结构综合楼,建筑面积为778.75m', 2012年建成,证载用途为综合,实际用途为综合。估价对象承重构件基本完好,非承重墙基本坚固,地基基础有足够的承载能力,无不均匀沉降,楼地面较平整。上下水管道基本通畅:电器设备线路、各种照明装置较完整,有轻微老化现象,其他设备使用基本正常。经估价人员实地查勘,估价对象整栋楼外墙为水泥搓砂墙面,具体状况为:一层为门面,层高为4.8米,地砖地面,乳胶漆墙面,集成吊项,卷闸门,办公区为复合地板地面,集成吊顶,钢化玻璃门;二层为地砖地面,乳胶漆墙面,铝合金门,塑钢窗;三层为复合地板地面,乳胶漆墙面,铝合金门,塑钢窗;四层为成套三室两厅住宅,大厅为复合地板地面、乳胶漆墙面、石膏板吊顶,餐厅为乳胶漆墙面、普通地砖地面、石膏板吊顶,卧室为乳胶漆墙面、复合地板地面、仿实木门、塑钢窗;厨房为墙砖墙面、地砖地面、石材案板及灶台、塑料扣板顶棚;卫生间为地砖地面、墙砖墙面、塑料扣板顶棚;五层现为毛坯。房屋朝向及通风采光较好,整体维护保养较好。
4、估价对象区位状况(1)地理位置估价对象位于麻城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以南,整栋楼东邻私房,南邻私房,西邻私房,北邻金桥大道。(2)交通条件估价对象邻金桥大道,邻近金通大道,该地段有3路、13路等公交车通过,且公交站点距估价对象仅百米距离,交通便捷度-一般。(3)周边配套设施状况估价对象位f麻城市金桥大道,附近有新星小学、麻城市第三小学、麻城市黄金桥中心学校等教育机构;麻城冠瑞医院、麻城铁路医院、麻城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麻城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周边还有万家喜超市、鑫源平价,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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