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20日10时至2019年10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梁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梁河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692/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428.at7jnr),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云南省梁河县遮岛镇勐底路下段南侧的24套单元楼住宅房屋(详情见下列评估明细表)。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序号房屋所有权人建筑物名称结构建筑面积 m2土地分摊面积为m2所在层/总层数单价(元/m2)评估价值增值率%净值1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5幢1单元402钢混132.74 21.13 4/7 2,476.00 328,674.00 2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5幢1单元602钢混52.66 29.90 7/7 2,476.00 459,064.00 132.746/73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5幢1单元601钢混52.66 29.90 7/7 2,476.00 459,064.00 132.746/74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5幢2单元502钢混134.71 21.92 5/7 2,476.00 333,551.00 5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5幢2单元601钢混52.66 29.90 7/7 2,476.00 459,064.00 132.746/76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5幢2单元602钢混52.66 29.90 7/7 2,476.00 459,064.00 132.746/77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6幢1单元501钢混134.71 21.93 5/7 2,476.00 333,551.00 8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6幢2单元502钢混134.71 21.92 5/7 2,476.00 333,551.00 9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7幢1单元501钢混134.71 21.92 5/7 2,476.00 333,551.00 10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7幢1单元601钢混52.66 29.90 7/7 2,476.00 459,064.00 132.746/711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7幢1单元602钢混52.66 29.90 7/7 2,476.00 459,064.00 钢混132.746/712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7幢2单元501钢混137.71 21.93 5/7 2,476.00 340,980.00 13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7幢2单元502钢混134.71 21.92 5/7 2,476.00 333,551.00 14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7幢2单元601钢混52.66 29.90 7/7 - 459,064.00 钢混132.746/715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8幢1单元501钢混134.71 21.93 5/7 - 333,551.00 16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8幢2单元502钢混134.71 21.92 5/7 - 333,551.00 17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8幢1单元601钢混52.66 29.90 7/7 - 459,064.00 钢混132.746/718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9幢1单元601钢混52.66 29.90 7/7 - 459,064.00 钢混132.746/719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9幢1单元602钢混52.66 29.90 7/7 - 459,064.00 钢混132.746/720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9幢2单元502钢混134.71 21.92 5/7 - 333,551.00 21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9幢2单元601钢混52.66 29.90 7/7 - 459,064.00 钢混132.746/722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29幢2单元602钢混52.66 29.90 7/7 - 459,064.00 钢混132.746/723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30幢1单元501钢混134.71 21.93 5/7 - 333,551.00 24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30幢1单元602钢混52.66 29.90 7/7 - 459,064.00 钢混132.746/725德宏银湾水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银湾水岸30幢2单元601钢混52.66 29.90 7/7 - 459,064.00 钢混132.746/7 合 计 2022.04 326.90 5,006,716.00 减:房屋建筑物减值准备 合 计 5,006,716.00
二、标的物起拍价(起拍价等于评估价): 1.房号25幢1单元402号,起拍价328674.00元; 2.房号25幢1单元602号,起拍价459064.00元; 3.房号25幢1单元601号,起拍价459064.00元; 4.房号25幢2单元502号,起拍价333551.00元; 5.房号25幢2单元601号,起拍价459064.00元; 6.房号25幢2单元602号,起拍价459064.00元; 7.房号26幢1单元501号,起拍价333551.00元; 8.房号26幢2单元502号,起拍价333551.00元; 9.房号27幢1单元501号,起拍价333551.00元; 10.房号27幢1单元601号,起拍价459064.00元; 11.房号27幢1单元602号,起拍价459064.00元; 12.房号27幢2单元501号,起拍价340980.00元; 13.房号27幢2单元502号,起拍价333551.00元; 14.房号27幢2单元601号,起拍价459064.00元; 15.房号28幢1单元501号,起拍价333551.00元; 16.房号28幢2单元502号,起拍价333551.00元; 17.房号28幢1单元601号,起拍价459064.00元; 18.房号29幢1单元601号,起拍价459064.00元; 19.房号29幢1单元602号,起拍价459064.00元; 20.房号29幢2单元502号,起拍价333551.00元; 21.房号29幢2单元601号,起拍价459064.00元; 22.房号29幢2单元602号,起拍价459064.00元; 23.房号30幢1单元501号,起拍价333551.00元; 24.房号30幢1单元602号,起拍价459064.00元; 25.房号30幢2单元601号,起拍价459064.00元; 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的上述房屋,目前暂不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权利现状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2.本次拍卖的房屋建筑物面积和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系评估鉴定意见的鉴定数据,若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的,以实际面积为准;3.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梁河县人民院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梁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标的位于梁河县遮岛镇勐底路下段南侧,有意向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看样,也可提前联系本院后,由本院统一安排实地看样。咨询电话:0692-6166051,联系人:丁法官。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标的物产权登记事宜。办理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承担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办理权属转移之前、根据法律政策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从拍卖款中扣除缴纳。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拍卖余款请于竞拍成交后10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梁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梁河县支行,账号:24139701040006469)。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付款教程。
十三、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并缴纳余款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本院中止或撤回拍卖、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梁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另行公告。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丁法官 0692-616605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法院
监督电话:0692-6163913;
联系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遮岛镇南甸路20号梁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梁河县人民法院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