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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彦军在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凤栖镇府北衔北侧七层楼房的财产楼房

起拍价:

¥2552.1237万

将于10月1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孙献民:电话1:13008586811电话2:0911-211831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984.94万

保证金:

¥12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2552.1237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3909.2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12日10时至2019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以下公告内容中的标的物信息为范例,请法院自行修改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位于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凤栖镇府北衔中段北侧。主楼地上7层,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房屋设计用途和登记用途均为综合,实际用途为商业、酒店、住宅。本次拍卖该楼室,于2007年5月建成并交付,该楼外墙为涂料,墙砖和干挂石材,设有-部电梯、消防通道楼梯、钢制楼梯,建筑物所配套的给水、排水、供电、通汛、供气、供暖、有线、网络、消防、监控、电梯等,该楼设施设备齐全,朝向坐北朝南,采光条件较好,建筑物维护保养一般,主楼地上1-7层,面积为3909.26平方米(其中1-4层,总面积为2385.0576平方米,每层面积为:596.2644平方米; 5-7层,总面积为1524.2022平方米,每层面积为:508.0674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洛房权证凤栖字笫2007149号,他项权利证为洛房他证凤栖字第2013023号及该楼房所占用土地面积为571.28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洛国用(2005)字第000627号,他项权利证为洛他项(2013)第022号的财产,出让土地,商业用地,该综合楼现对外承租,期限自2013年1月至2025年12月21日共计13年。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9年10月8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10月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变卖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变卖前,按网变卖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28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说明并在网拍后台录入相关信息;如果不接受线下报名,则请删除本条说明。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9年12月1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19年12月17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延安小东门支行,账号:622840292701267406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退款说明,如果不接受线下报名,则请删除本条说明。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变卖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变卖品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变卖品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该变卖品本次变卖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涉及本次变卖的相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办理,其中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完成产权过户凭相应的缴纳税款凭证至法院申报。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变卖品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变卖,不得操纵、垄断竞变卖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变卖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变卖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11-211831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11-21183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陕西省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变卖公告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变卖冯彦军在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凤栖镇府北衔北侧七层楼房的财产的公告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12日10时至2019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91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凤栖镇府北衔中段北侧。主楼地上7层,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房屋设计用途和登记用途均为综合,实际用途为商业、酒店、住宅。本次变卖该楼室,于2007年5月建成并交付,该楼外墙为涂料,墙砖和干挂石材,设有-部电梯、消防通道楼梯、钢制楼梯,建筑物所配套的给水、排水、供电、通汛、供气、供暖、有线、网络、消防、监控、电梯等,该楼设施设备齐全,朝向坐北朝南,采光条件较好,建筑物维护保养一般,主楼地上1-7层,面积为3909.26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洛房权证凤栖字笫2007149号,他项权利证为洛房他证凤栖字第2013023号及该楼房所占用土地面积为571.28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洛国用(2005)字第000627号,他项权利证为洛他项(2013)第022号的财产,出让土地,商业用地。该综合楼实物状况:该综合楼土地使用者为冯彦军,座落于洛川县凤栖镇府北街中段,宗地登记用途为商业综合用地,土地终终止日期2055年3月25日,使用权面积为571.28平方米;土地四至:东至田淑珍房屋,南至凤栖街,西至巷道,北至卷道该综合楼位于延安市洛川县凤栖镇府北衔中段北侧,龙翔路以东,振兴街以南、凤栖街中段以北、中心大街以西;与重要场所距离:距离洛川县政府约630米,距离洛川宾馆约691米,距离洛川县人民医院525米,距离洛川县汽车站约465米,距离洛川县中学约503米,距离洛川县第二幼儿园约556米;临路状况:该综合楼三面临路,南临凤栖街中段,西临巷道,北临巷道,临路状况较好;朝向:该综合楼座北面南;该综合楼的道路状况:区域内有凤栖街、少行街、龙翔路、振兴路、解放路、府前街、中心大街等道路;出入交通具:私家车、公交、出租车等;基础配套设施状况:设施达到“七通”,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公共服务设施:该综合楼周边有洛川县北幼儿园、凤栖街道南街社区幼儿园、北关小学、东关小学、明珠中学、洛川县曙光中学、洛川县育才中学等;商业设施:金融机构、医疗机构、购物中心、酒店等较齐全完善,居民出行、购物、娱乐、生活便利,该综合楼现对外承租,期限自2013年1月至2025年12月21日共计13年。   该综合楼1-7层,本次变卖系整体变卖,现状交付。总面积为3909.26平方米(其中1-4层,总面积为2385.0576平方米,每层面积为:596.2644平方米; 5-7层,总面积为1524.2022平方米,每层面积为:508.0674平方米) ;本次变卖起价为:25521237元,保证金:1280000元,增价幅度:12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9月28日起至2019年10月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9年10月9日10:00--12: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变卖起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品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变卖品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该变卖品本次变卖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涉及本次变卖的相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办理,其中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完成产权过户凭相应的缴纳税款凭证至法院申报。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变卖品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0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1、东方前海惠彬投资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抵押权,有标的物优先购买权。
2、已通知抵押权人东方前海惠彬投资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说明并在网拍后台录入相关信息;如果不接受线下报名,则请删除本条说明。

十一、变卖余款请在2019年12月1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延安小东门支行,账号:622840292701267406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退款说明,如果不接受线下报名,则请删除本条说明。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11-211831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标的详情

网拍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陕西正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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