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宜昌拍卖房 > 宜都拍卖房 >宜都市陆城镇城河大道16号(清河苑小区)

宜都市陆城镇城河大道16号(清河苑小区)

起拍价:

¥63.02万

将于11月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丁女士:手机:1599767068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0.0241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63.02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213.7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11月3日10时至2019年11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 机构名称: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需在拍卖开始前三日内(遇节假日提前)经本院确认。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9月30日起至2019年11月2日止接受咨询。并可与网拍辅助机构联系安排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竞买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竞价程序结束时,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延时5分钟。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人等)均可参加竞拍,未参与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港窑路支行,账号:6232637600100497420),汇款时须摘要注明:(2019)鄂0591执恢94号(宜都市城河大道16号)竞买成交价款。

七、该房产以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卖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出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产权过户登记的法律文书。不负责清场移交,清场移交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过户所发生的需买卖双方交纳的税、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所有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竞拍公告

宜 昌 市 三 峡 坝 区 人 民 法 院    拍 卖 公 告(第一次)  (2019)鄂0591执恢94号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3日10时至2019年11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本次拍卖标的物位于宜都市陆城镇城河大道16号(清河苑小区),产权证号宜都房权证字第00017047号,房屋所有权人:孙鲁河,所在楼层1-2/2层,一层车库建筑面积为21.5平方米;一层临街商业门面建筑面积24.8平方米,二层住宅建筑面积167.48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213.7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为国家所有。(详见标的物介绍) 

二、评估价值及拍卖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拍卖标的评估价为人民币900241元,起拍价:63.02万元(在评估价基础上降价30% ),保证金:6万元,竞价增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其他事项详见《竞买须知》。

三、网拍辅助机构-湖北中友拍卖有限公司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15997670688(丁女士)贷款咨询电话: 15997627100(李经理)
监督电话:0717-6370730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港窑路60号。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以下内容摘录一层广汇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宜广汇估字(2019)057号估价报告】 基本情况:位于宜都市陆城镇城河大道16号(清河苑小区),产权证号宜都房权证字第00017047号,房屋所有权人:孙鲁河,所在楼层1-2/2层,一层用途车库建筑面积为21.5平方米;商业用途24.8平方米,二层面积167.48平方米,用途为住宅,建筑总面积为213.7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为国家所有。经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第一层商铺原租赁于阿涛发型屋,现承租于觅茶小店,小店老板姓刘,于今年7月份接手这个门面。有租赁,租赁情况如下:甲方:尚小华(非房屋所有权人),乙方:刘忠伟,租赁时间从2019年7月15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止,租赁期为1年。该房屋月租金为1100元整。租金已经全部交清。第二层大门安装了防盗门锁,无法进入,楼梯入口的旁边就是小区的物业,经询问物业工作人员得知,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为5角/㎡/月,第二层房屋目前已对外出租,租期为一年,年租金8000元,工作人员多次敲门无人应答。仓库位于该房屋后面,目前为空置状态,大门敞开,里面对方了一些杂物和几辆摩托车。房屋未腾空,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前往实地看样,谨慎竞买,标的物以现状拍卖,房屋不能腾退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详细情况:一层营业铺600×600地砖,墙面贴墙纸,石膏板吊顶,进户为玻璃地弹门。一层仓库室内为毛坯房,二层住宅未进入户。室内水、电、有线、宽带等配套设施齐全。楼栋内无电梯,有消防通道等。小区有物业管理,建筑物成新度较好。无明显的损毁情况,结构完好,为完好房。周边情况:

上一条:(破)庆云县祥云大道东侧,马颊河与德惠新河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一宗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